互金資管清零前不備案 已獲牌照機構偷著樂

在網貸平臺備案的緊要關口,一份文件令不少平臺的備案再生變數。

“29號文”的下發意味著所有互聯網金融領域非持牌的機構資管業務全部清零,而且相關業務清零前不得備案,這份文件被喻為是互聯網資管的“終結性文件”。

卡住網貸備案的脖子

一名行業人士表示,這次通知下發意味著長久以來存在於網貸平臺上的各種資管計劃、理財計劃、定向委託融資等項目將被徹底終結,長期以來通過網貸平臺和地方交易所以及一些類金融產品的資管灰色地帶被徹底重視並清查!

對於網貸而言,通知還有一條是比較關鍵的:對於網貸機構將互聯網資產管理業務剝離出去,分立為不同實體的,應當將分離後的實體視為原網貸機構的組成部分,一併進行驗收,承接互聯網資管業務的實體未將存量業務壓縮至零前,不得對相關網貸機構予以備案登記。

通知的這條比較有針對性。去年,為規避嚴監管,一些大型網貸平臺紛紛拆分P2P,像積木盒子、人人貸、陸金所、鳳凰金融、玖富金融等平臺均將P2P業務獨立運營,而原有的業務則成為一個線上的財富管理平臺,其中這些線上平臺不乏各類的資管類業務。

****研究院院長於百程認為,互聯網平臺進行定向委託計劃、收益權轉讓等業務一直是一個監管盲區,在P2P業務監管明確之後,這類業務不允許通過網絡借貸信息中介平臺來操作,部分平臺將上述業務進行拆分,有些平臺則主打定向委託融資,此次整治文件對此類業務進行了明確監管,口徑較為嚴格,後續基本沒有了操作空間。

互聯網金融創新受限

由於過去幾年,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迅速,行業從最初的P2P模式發展到今天,業務類別多樣。其中,行業創新主要圍繞著資金端和資產端展開。

以資金端為例,在網貸標的小額化、分散化的趨勢下,網貸從最原始、最單純的點對點借貸發展為“一對多”、“多對一”等更加多元的形式。實踐中,部分平臺將投資者的大額資金自動分解成若干份自動投向不同標的標,這種“一對多”、“多對多”的借貸形式也被稱為集合標。

集合標往往會涉及到平臺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等問題。多地明確監管辦法:網貸平臺上“多對多”的集合標必須禁止,最近,廣州等地的平臺紛紛下架集合類計劃。

另一方面,各網貸平臺在資產端模式創新較快,比如對接各類金融機構或線上非標類資產,而這些網貸平臺通過銷售資管計劃和非標資產進行交易資產的快速壯大,以此來提高行業地位和品牌影響力。尤其是8·24新規明確規定“小額、分散”的原則,有些平臺通過與金交所的合作,繞道解決大額標的問題。

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方頌指出,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迅猛發展,P2P、垂直搜索、地方金交所等平臺大量湧入資管領域,讓互聯網資管的邊界變得更為模糊。

目前,不少互聯網資管都是由P2P平臺轉化、拆分而來,這些平臺對外的說法通常是互聯網財富管理銷售平臺,還有一類則是地方金交所。網貸專欄作者肥皂認為,嚴格控制互聯網銷售資管這個文件,會讓很多既幹網貸平臺,又幹資管銷售的平臺如坐針氈。互聯網+資管,不再是法外之地,需要取得相應的資質。“文件的出臺標誌著‘互聯網金融’這個大類被重新定義和細分。如果互聯網平臺銷售資管業務,必須取得‘資管代銷牌照’。”

對於互聯網金融而言,這份文件的意義重大,意味著互聯網金融的創新基本終結,又回到最簡單的P2P信息中介的定位上。有行業人士總結:以前大家都喊冤自己不是P2P,而現在要高喊我就是個P2P,因為你除了P2P,互聯網金融已沒有多少路可以走了。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通知對於互聯網資管驗收也將分類處置。對於已補齊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牌照的機構,由各省整治辦出具合格意見並移交相關牌照發放部門進行日常監督;對於未補齊資產管理業務相關牌照、但存量已降為零並未新增業務的機構,各省整治辦要求機構及其控制人出具不再從事相關業務承諾書,並限期辦理工商及ICP備案變更等;對於存量未清零的機構,定性其為非法從事金融活動,納入取締類進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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