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的哥住著樓中樓,卻拖欠兒子的撫養費!結果被拘留了……

他住著樓中樓,卻拖欠兒子撫養費不給;她借錢不還,導致父母住的房子被拍賣……6月24日清晨,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幹警兵分9路,直奔執行現場堵“老賴”,一些人在睡眼惺忪中被堵個正著。

1

住著樓中樓卻拒付撫養費

“老賴”父親被拘留15天

24日清晨6時50分,執行幹警趕到劉某的住宅。

劉某是一名的哥,三年前,他和前妻協議離婚,兒子由前妻撫養。劉某則每月支付1000元撫養費,並一次性給前妻4萬元補償。離婚後,劉某分文未付,2016年初,前妻將他告上了法院。法院判定,劉某要支付撫養費、補償金等共計6.8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劉某並未履約。

南寧一的哥住著樓中樓,卻拖欠兒子的撫養費!結果被拘留了……

法官調查發現,劉某已再婚並育有孩子,開出租有固定收入,在南寧住著樓中樓,完全有支付能力。此前,法院已強制執行過一次,從他手中“擠”出3.9萬元。

24日,劉某仍堅稱沒錢。因明明有能力卻拒不履行,他被法院處以15天司法拘留。

2

“老賴”女兒欠錢不還

爹媽住的房子被拍賣

“錢是孩子借的,憑什麼讓我們搬家!”面對執行法官上門,老顏夫婦態度很強硬。

2014年3月,老顏的女兒顏某,向朋友借款10萬元,口頭承諾支付高息,兩個月後歸還。然而這筆錢一直沒還。2015年底,法院判決顏某還款10萬元,並支付利息。判決生效後,顏某玩起了失蹤。

執行法官調查發現,顏某名下有一套房產,一直由父母居住。法官找到老顏夫婦,告知因顏某欠債,準備拍賣該房產。

老人急了,表示願意替女兒還款。可幾天後,老人卻不願意還錢也不肯搬走。

南寧一的哥住著樓中樓,卻拖欠兒子的撫養費!結果被拘留了……

24日上午,執行法官本來希望說服他們主動搬走。但卻發現,老人夫婦已經搬走了家裡值錢物品。法官遂將房屋騰空並換鎖,為後續拍賣掃清阻礙。

3

贏了官司,卻要不回首付款

法官上門,開發商立馬還錢

地鐵旁、電梯房,每平方米僅售3500元……看到這樣的房源,楊女士心動了,很快籤合同購買。之後她又反悔了,想退房要回首付款卻遭拒。

2017年5月,楊女士在街邊看到一個樓盤的宣傳單,只要簽訂合作建房合同,就能以3500元的價格買到一套房。她選了一套114平方米的房子,並支付16萬多元首付。

交錢後,楊女士才發現,該房其實是在某村三產用地上建設的小產權房,她只有使用權。

細想之後,楊女士反悔,並將開發商告上法院。贏了官司,可開發商卻並未返還首付款給她。

24日上午10時許,面對執行法官的到訪,開發該樓盤的某房地產公司很配合,當場將17萬元執行款轉到法院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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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案執行現場,法官上門開發商立馬還錢。

市場上的小產權房,一般銷售價格低,銷售人員在銷售時模糊產權、使用權等概念,購房者理解不透徹,購房後容易反悔。法官提醒,購房者在購買前,一定要充分了解該類房的產權情況、開發商能否辦產權證等,否則極易產生糾紛。

南寧一的哥住著樓中樓,卻拖欠兒子的撫養費!結果被拘留了……

來源丨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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