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阴阳合同” 涉及什么税务问题,让“武月”们不再开心?

央视独家消息:针对近日网上反映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已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如发现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严格依法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将在已经部署开展对部分高收入、高风险影视从业人员依法纳税情况进行评估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分析,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范冰冰“阴阳合同” 涉及什么税务问题,让“武月”们不再开心?

税务介入范冰冰”大小合同“事件

据悉,范冰冰工作室所属辖区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

小崔,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的身后是国徽,是税法。

1989年,毛阿敏演唱偷税漏税近4万元,被单位雪藏3个月。1996年,刘晓庆公司偷税漏税1458.3万元,昔日风光无限的刘晓庆锒铛入狱,补缴税款,出狱时的满头白发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

那么,如果“大小合同”事件坐实,后果是怎么样的呢?

后果很严重!

以小崔曝光的范冰冰分别签1000万元与6000万元报酬的“大小合同”为例。传予视角注意到,范冰冰采用了工作室制,而不是公司制。区别在哪呢?近年来传媒类公司、工作室纷纷注册在新疆霍尔果斯、浙江东阳、上海松江、无锡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非是谋求利用当地对影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尤以工作室这种个人独资企业为整体税负低。以工作室制签合同,明星按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税所得五级5%-35%纳税,而不是按个人拿到的劳务报酬三级20%-40%纳税,本身税负即已下降,不过属于合理利用税法。

好,我们以无锡当地对影视工作室以核定征收个税应税所得率20%测算。小崔曝光的1000万元合同约定,范冰冰工作室拿到的为“现金税后款”,增值税税金由甲方承担,因此范冰冰工作室在无锡地税对1000万元报酬缴纳1000000÷(1+3%)*20%×35%-14750=664861.65元。

按实际大合同6000万元测算,对瞒报的5000万元,范冰冰工作室应缴纳增值税及附加50000000÷(1+3%)*3%*(1+12%)=1631067.96元,应缴纳个税50000000÷(1+3%)×20%×35%-14750=3383308.25元。

一句话,范冰冰瞒报了5000万元,对国家少交了增值税及附加163.11万元、个税338.33万元。这还是在用足税收优惠地对工作室政策的前提下!

别急!还有税收滞纳金呢。按税收征管法规定,范冰冰工作室还应从产生应缴税款义务之日起按日缴纳缴纳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可是杠杠的年化18%啊。逃得越久,滞纳金得交越多啊。

那么,范冰冰会不会有牢狱之灾呢?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对逃税罪明确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样看来,范爷,你可得悠着点呐。

范冰冰“阴阳合同” 涉及什么税务问题,让“武月”们不再开心?

美艳范爷


影视圈艺人拿报酬只要税后、签“大小合同”已经成为行业潜规则。范冰冰拍戏四天拿着6000万净收入走了,哪管甲方公司怎么做账?甲方传媒公司平账的手法无非是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甚至大批购买假发票去充抵,风险全部转嫁到甲方身上。正所谓拔出萝卜带出泥,范冰冰惹了小崔这一出,恐怕现在更紧张的、后续损失更大的,是众多传媒公司、那些影视圈大佬吧。

惹谁不好,非惹那软硬不吃的主?

“武月”们不会开心了。

范冰冰“阴阳合同” 涉及什么税务问题,让“武月”们不再开心?

电影《手机2》拍摄现场!武月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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