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指剁腕(民間故事)

石料場的王經理一大早開上車去城裡辦事。車行到一拐彎處,王經理發現前面迎面過來一輛中巴,兩車相會而過。不料,中巴後面跟著一輛摩托車,直衝過來,他急忙向右躲避,可是已來不及了。只聽咚的一聲,摩托一下子撞到自己的車上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出車禍了。王經理一個緊急剎車,停住車。他打開車門下了車,只見一輛紅色摩托車倒在地上,車上的翻鏡都破了。一個小夥躺在一旁直聲喚。他就趕了過去,想把小夥扶起來。

還沒等王經理扶,小夥就從地上跳了起來,他一把推開王經理。從懷裡掏出手機打起了電話,聽口氣是在叫人。

一見小夥沒有多大問題,王經理鬆了一口氣,在他看來,只要人無大礙就天關是福。再說,自己的行駛路線沒有錯,是他小夥跑錯了路撞了車,自己也沒多大的責任嗎。

不一會,幾個小夥就到了現場,他們要求王經理賠償小夥子的摩托。其中一個年長的調解說:“算了,你拿出二百元就行了。”

王經理不情願,在他認為,區區二百元不算什麼。可世上總有個理,自己沒錯,為何要承擔賠償責任呢,就說:“我五照齊全,行駛路線沒麻達。你的路線跑錯了,咋能怪我哩?”

“算了算了,不就是二百元嗎,給了算了。”有人打圓場地勸王經理。

這不是賊把失主打的叫爺麼,王經理自然不答應。於是,他報了警。

大約過了半個小時,交警隊的人來了。他們到了現場,又是拍照,又用皮尺量現場,做記錄,折騰了一陣後,吩咐把摩托裝上車後,暫扣了王經理的駕照,讓王經理把車開到交警大隊。然當詢問摩托司機時,卻發現那小夥子不見人了。交警就給周圍人留下話,讓他明天到交警隊來接受處理。安排完,就帶著王經理,拉著摩托回去了。

第二天,王經理來到交警隊。事故組的工作人員告訴王經理一個意外的消息,摩托司機住院,今天處理不了。

王經理感到有點蹊蹺,昨天明明好好的,摩托車司機如何突然就住院了?他問道:“那什麼時候處理呢?”

還有啥說的,王經理只好怏怏不快的回到單位,等交警隊的通知。可是幾天過去了,還是不見消息,王經理天天打電話催,得到的答覆還是那句話:等幾天再說。

一個星期過去了,王經理等得著急,就跑到交警隊去詢問。誰知值班人不耐煩的說:“你這算個啥?比你這大的事故多的是,有的還牽扯人命哩,幾個月都處理不了。你著急有啥用?不然,你們私下協商解決去。”說著就把摩托司機的手機號碼給了王經理。

私下雙方協商?那要交警隊幹什麼?王經理百思不得其解。

值班人解釋說:“對小事故,只要雙方協商能解決的就行,達成協議,雙方滿意就好,這也是解決問題的一種有效方法嗎。如果達不成協議,就得裁決,再不行就得上法院判決,這是處理交通事故的一般順序。”

這說來說去,還得和摩托司機面談。王經理只好打電話和車主聯繫。好在通電話後,對方答應面談。

王經理很快和對方見了面。雙方各執己見,通過幾番唇槍舌戰,討價還價,終於談到一條路上,就是王經理給摩托司機付一千元的醫療費。並說好第二天到交警隊填寫協議,填字付款,瞭解此事。

第二天,王經理早早來到交警隊,可左等右等就是不見對方來人。王經理連忙打電話。對方回答說:“當事人嫌錢少,不來了。”王經理聽後火冒三丈,心想哪有這麼不講理的,自己息事寧人,再三退讓,對方卻得寸進尺。於是,他就去找交警隊,把情況說了,要求放車。可交警隊人卻說,在事故沒有妥善處理前,車是不能放的,不然是沒法向對方交代的。

沒辦法,王經理只好又和對方電話聯繫,他說:“只要解決問題,願意多出錢。”在他看來,與其這樣磨下去,還不如早解決的好,要知道,這要耽擱自己多少重要的事呀。

在雙方再次協商下,終於達成一致意見。最終以王經理付給對方兩千元把這次事故了結了。

處理完畢,王經理到交警隊取車,交警隊見事情有了著落,也同意放車。不過讓王經理得交三千元。這下,王經理傻眼了,這一來二去,就得五千元。可交警振振有詞的告訴王經理,這是規定的停車費。若再不取車,每延長一天,還得再加二十元。

王經理實在無話可說,只有打掉牙齒往肚裡咽。他交了錢,把車開了出來。出了交警隊,他長嘆道:“明明有理的事,到頭來反倒賠了錢。早知是這樣的結果,還不如當時認二百元把事了了去,這真是惜了指頭被剁了手腕,實在的划不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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