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被罰100萬,其中有三個意思

近日,華為內部進行了自我批判和反省。任正非還做了“燒不死的鳥是鳳凰,在自我批判中成長”講話。與此同時,網易科技獲悉了一個華為內部處罰通知,對經營管理不善領導責任人的問責通報,任正非被罰款100萬元。

任正非被罰100萬,其中有三個意思

華為內部對經營管理不善領導責任人的問責通報表示,華為發生了經營質量事故和業務造假行為,管理層對此要負領導不力的管理責任,因此,經過董事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對公司主要責任領導做問責,並通報了全體員工。

具體來說,任正非被罰100萬元,華為輪值三位CEO郭平、徐直軍胡厚崑被罰50萬元,李傑被罰50萬元。

任正非表示:

“偉大的事業是我們建立,偉大的錯誤是我們所犯,渺小的缺點人人都有。改正它,丟掉它,朝著方向大致正確,英勇前進,我們一定能到達珠穆朗瑪。”

“缺點與錯誤就是我們身上的渣子,去掉它,我們就能變成偉大的戰士。”

“我們決不能為了降低成本,忽略質量,否則那是自殺,或殺人。搞死自己是自殺,把大家都搞死了,是殺人。”

“要朝著高質量高標準前進,不要以省錢為中心。華為一定要要有稱霸全世界的雄心,要去做世界領袖。”。

對以上信息的報道,你怎麼看?我想到其中三個意思:

任正非被罰100萬,其中有三個意思

二八法則

關於二八法則這個大家都懂。從管理上,有一個說法,一個企業其中80%為一線員工,20%為管理者,但是20%的管理者要承擔80%的責任,其理由是關鍵的少數制約著次要的多數。

即公司有問題,高層首先處罰,而且是最重的,所以,任正非被罰100萬,很正常,沒什麼特別的。如果領導不自罰,如何罰員工?如何讓員工認可?只不過很多企業沒有做到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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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效應

領導你說什麼,員工未必聽,但員工會看領導怎麼做,領導的行為才是員工的風向標。華為因為質量造假的問題,領導自罰100萬,跟當年張瑞敏砸冰箱的意義是一樣的。

這就是告訴大家,公司在倡導什麼,在反對什麼——光靠嘴上說不行,要有實際行動。任正非只是做了管理者基本要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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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公關

華為上演這一波的鐵血政策,對內約束的同時對外也起到了很好的公關作用。當問題發現時,他們已自罰了,顧客還能說什麼呢?

任正非的行動是華為的口碑,讓大眾對此品牌的信服力增強。所以,任正非的“公關”手段,是一個實在的手段,是不搞虛的,是來真的。

2018年剛來,

任正非就自罰100萬,

給自己領一個小目標吧!

賺一個億太遠大,跑一次步很容易,

來學一點管理術,支持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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