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泰安市機動車保有量迅猛增長
“停車亂”飽受詬病
這不僅存在安全隱患
而且還影響市容市貌
為了全面治理泰城機動車亂停亂放現象,
優化道路交通秩序,
蜀黍推出違停曝光臺,
望廣大的駕駛人吸取教訓並引以為戒!
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第1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山東省實施辦法》第49條第1款的規定: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罰款100元,可以拖移機動車。
再次提醒廣大市民,
切勿貪圖方便或者心存僥倖,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各項交通規則......
為構建文明泰安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文明交通,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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