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將開展2016—2017年度“金融守信紅名單”企業評選

此次評選活動採取企業申報與銀行機構推薦相結合、聯合考評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評選實行一票否決制,參評企業出現偷、逃、騙、抗、欠稅行為,或涉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被稅務機關予以公告等一票否決事項時,經領導小組核實確認後取消參評資格。

參評企業必須依法設立滿兩年,註冊地在瀘州轄區;重視信用文化建設和信用管理,誠信經營、文明經營、依法經營,社會形象良好,在全市同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經濟或社會效益顯著,業績突出;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與銀行機構有或曾經有信貸關係,財務管理規範健全;信貸信用記錄良好,信用等級達到其貸款主辦行內部評級A級以上,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中無逾期還款和逾期付息記錄。

經評選的“金融守信紅名單”企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聯合激勵,包括但不限於授予相關榮譽稱號、在涉及信貸融資、企業上市、債券發行等金融活動中,開通綠色通道等政策優惠。

已評選的“金融守信紅名單”企業出現一票否決事項時,經領導小組核實確認後對其實行摘牌處理,取消享受的扶持政策。

據瞭解,此次評選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各市級銀行機構將按照《評選方案》的要求,推薦符合條件的本行貸款企業參與評選活動,在11月25號前將《評選方案》所要求的申報材料提交至人民銀行瀘州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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