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中介的台前幕后

移民中介的台前幕后

资料图。

移民中介机构,大多跻身于高档写字楼内,占用面积动辄一两千平方米,装修得富丽堂皇;员工西装革履,中外贯通,给客户描绘出国外一幅幅漂亮的愿景。然而,被喻作走出国门、了解世界甚至移居海外桥梁的中介机构,有多少内幕不为人知?其标榜的投资移民成功率又暗含着哪些危机——

“除了底薪,每谈成一单中介费有提成,投资项目返佣也有提成,一般的顾问年收入20万元左右,能力强的可达100多万元,但与公司相比,顾问得到的只是‘小头’。”宋辉认为,移民中介行业良莠不齐。

宣传与包装

从网站到宣传册以及牌匾墙,这些中介机构对自己的定位使人咋舌,而获得的荣誉又令人眼花缭乱。

“国家指定因私出入境服务机构”“领跑中国移民机构××年”“国内唯一集诚信效率为一体的公司”“全球顶尖出国移民机构”等,各家机构的包装术大致相同又略有区别。

网站和宣传册对业务的介绍则更有吸引力:既有较低的投入门槛,又有可观的投资回报,既有明确的短期承诺,又有不成功退款的兜底条款。

现阶段,中介推出的投资移民方式是,投资人把款汇到国外的私募组织,私募组织再投到开发商搞项目建设,开发商每借用50万美元,保证雇佣10名当地人,以配合投资人达到移民条件,移民完成后,资金再退还投资人。

“返佣”是中介行业的秘密

按照中介机构办理投资移民的程序,签订合同后,投资款就要汇到中介指定的国外账户,中介才会帮助投资人进行移民资格(I-526)的审批,这个过程也许几个月,甚至一两年,审批通不过,投资款退回,但中介赚取了佣金。

封跃平在代理案件时发现,投资移民的各个环节形成了一个利益链,资金一旦进入这个链条,投资人便无法掌控,只能听天由命,有时候移民不成,投资也血本无归。

据案卷材料和判决书,许和平(化名)2015年年初到北京一家中介公司咨询移民美国事项,却进入投资移民迷局,花了56万美元后连个回音都没有。

这家中介公司位于东三环外一幢高档写字楼内,占据了两层,办公面积约2000平方米,拥有员工近400人,许和平选择了美国洛杉矶的一个医疗项目做投资移民。

然而,后来美国证监会传来消息,这个所谓的医疗项目根本没有实际推进,约50名中国投资者的近2700万美元被挪用和瓜分,其中每签约一位投资人,中介公司就得到返佣7.5万美元。

在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告的这家中介公司称,无委托合同,帮助许和平投资移民的行为是“好意施惠”,无法把控投资风险。

隐瞒风险 报喜不报忧

法治周末此前报道的数起案例中,投资人经历大致相似,明明自己投资的国外项目已连连亏损,国内中介还告诉他们运行良好,一切都在可操控中。

封跃平代理的案件中,投资移民多年不成,失败已成定局,中介还声称“有希望,在正常进行”的事例屡见不鲜。

2012年9月,李琪与北京一家中介公司签订了协议,选择美国某项目做投资移民,当时该公司的宣传资料中有“三重还款保障0风险”“三年内偿还全部EB-5投资本金”“I-526最快审批30天”等承诺,并且介绍该项目一期已经建成,投资者的签证亦获得批准。

在中介的引导下,李琪转去了投资款、管理费和律师费等费用,等待“I-526”的审批,此后,中介公司一直称正在办理相关事宜,然而,3年过去后,李琪才从美国律师方得到“I-526”申请被拒绝的消息。

原来,李琪等40人对这个项目的投资款2000万美元,早在此前两年被项目方两名高管挪用、转移和不当使用了超过1000万美元,导致项目无法竣工运营。

早在2010年8月,北京的李富贵(化名)准备全家移民,经过中介公司推荐,选择了美国某大学公寓项目办理投资移民。该公司宣传材料宣称“投资移民EB-5约8-12个月办成,是美国永久移民身份最快的方式”,然而,6年过去,李富贵仍未取得有条件绿卡,他的儿子年龄已经不符合随同父母移民的条件,他便打消移民的念头,将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款。法院支持了李富贵的大部分主张。

判决书显示,2012年7月,美国移民局批准了李富贵的I-526申请,中介公司员工及时将好消息告诉了他,而几个月后申请又被美国移民局撤销,李富贵却一直被瞒在鼓里,直到2016年3月,他查询美国移民局官方网站时才知晓。庭审中中介公司称通知过李富贵,但并未提交相关证据。

因为大学公寓项目出现问题,2013年5月,在中介公司建议下,李富贵转投商贸城项目。然而,2015年年末,李突然从新闻网站上发现该商贸城项目因涉嫌证券和投资诈骗被调查,但中介公司依然没有告知他,声称项目没有失败,移民手续正在正常办理中。

亟待规范的行业

他说,在办理投资移民时,要求必须披露实情,包括身份、家庭成员和资产状况,以便顾问评估是否达到移民条件,指导如何移民,可往往有些人并不愿意公开这些信息,尤其是官员或公职人员,所以,一旦投资移民失败,这类人找来,中介便以曝光他们移民的事相威胁:“中介这么做,有点黑吃黑的感觉,不太地道。”

封跃平律师认为,移民中介行业存在很多问题,而对其进行规范管理的依据只有《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办法》,该办法由公安部和原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于2000年7月制定,已明显滞后。

此外,移民中介机构聘用工作人员,门槛较低,能拉客户能赚钱成为唯一标准,因此行业急功近利氛围浓,缺乏职业操守。

投资移民失败的文彬表示,他发觉上当受骗后,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中介超范围经营和虚假宣传等问题,但得到的答复是,根据《因私出入境中介管理办法》,只有在中介机构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以及不具备规定的开办条件时,其年检才不会通过。

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而个人购汇申请书上则明确:“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我们也知道这么做违法,但都是中介教的,否则投资移民第一步就无法实现。”文彬生疑的另一个问题是:“在一些投资移民业务中中介公司要帮投资人办一张假的房产抵押贷款证明,以证明资金来源合法,银行由中介指定,收费3万元,但实际未贷款,不知道在这背后有无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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