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組織因“合”而興

“我們要秉持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拒絕自私自利、短視封閉的狹隘政策,維護世界貿易組織規則,支持多邊貿易體制,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在上海合作組織青島峰會上,習近平主席提出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不僅為上合組織深化合作提供了思想引領,也給世界帶來深刻啟迪。

以合作求共贏是上合組織始終不變的追求。2001年6月15日,中國、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六國元首在上海簽署《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從那一天起,上合組織就確定了“不針對其他國家和國際組織”的原則,形成了結伴而不結盟、對話而不對抗的合作模式。

如今,上合組織成員國從6個增加到8個,合作內容由解決邊界和安全問題,擴展到能源、貿易和投資、環保、人文交流等各個領域,合作方式不斷豐富,合作層次不斷深化。上合組織的合作共贏理念得到了各成員國以及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

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是對“上海精神”的豐富和充實。成立17年來,上合組織始終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強勁合作動力,根本原因就在於它創造性地提出並始終踐行“上海精神”。互信、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的“上海精神”,超越了文明衝突、冷戰思維、零和博弈等陳舊觀念,催生了強大凝聚力,激發了積極的合作意願,使上合組織經受住了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成為當今充滿不確定性國際局勢中一支極為重要的穩定力量。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正是形成於上合組織獨特的發展歷程,凝結了上合組織發展壯大的集體智慧,為“上海精神”注入了新的時代內涵。

開放、融通、互利、共贏的合作觀,有助於進一步推動上合組織的務實合作。《上海合作組織成立宣言》明確提出,鼓勵各成員國在政治、經貿、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環保及其他領域的有效合作是上合組織的宗旨之一。“有效合作”體現了上合組織對合作之“實”的高度重視。青島峰會通過多份務實合作文件,涉及貿易便利化、糧食安全、海關協作等眾多領域,可以說分量重、覆蓋廣,有助於各國間的合作進一步走深走實。以開放為原則、以融通為手段、以互利為基礎、以共贏為目的的合作觀,將進一步夯實上合組織的合作根基,促進各成員國協力做大合作蛋糕,打造共同發展繁榮的新引擎。

好風憑藉力,揚帆正當時。成立至今,上合組織因“合”而聚,因“合”而立,已成為促進世界和平與發展、維護國際公平正義不可忽視的重要力量。以青島峰會為新的歷史起點,齊心協力,攜手前行,上合組織必將因“合”而新、因“合”而興,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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