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訪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為公益保護打造檢察“安全閥”

人民日报访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为公益保护打造检察“安全阀”

人民日报访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为公益保护打造检察“安全阀”

張雪樵:檢察公益訴訟制度全面實施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超過6000件,佔同期檢察公益訴訟辦案量的60%以上。與此同時,食品藥品安全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還比較少,其中既有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隱蔽性強、發現後證據難以固定、偽劣產品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難以認定等原因,也有該領域公益訴訟起步晚、積累少的原因。

但辦案少並不意味著檢察機關就忽視了食藥安全領域的案件。最高檢日前專門下發了《關於加大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的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加強食藥領域公益案件線索摸排工作,重點關注“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掛牌督辦的案件,從中發現案件線索。

下一步,檢察機關將加大食藥領域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的溝通聯繫,提高檢察干警辦理食藥安全領域公益訴訟案件的能力,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張雪樵:與試點期間相比,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以來,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向黨委、人大彙報公益訴訟重大工作部署和重點案件辦理情況,爭取黨委和人大的領導和支持。今年初,最高檢和原國土資源部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協作推進行政公益訴訟促進法治國土建設的意見》,要求完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促進法治國土建設。

此外,在司法實踐中,檢察機關注重發揮訴前程序保護公益的作用,爭取與行政機關形成合力,贏得了行政機關的理解和支持,行政機關整改的積極性、主動性更高,效果更好。

在辦案機制建設方面,嚴格落實檢察官司法辦案責任制,同時還建立了檢察機關掛牌督辦制度。最高檢對全國33起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予以掛牌督辦,取得了較好效果。有些省份則推行公益訴訟一體化辦案機制,通過督辦、參辦、領辦等方式,發揮內部合力,加大辦案力度。

張雪樵:檢察公益訴訟是新生事物,立法規定比較原則,可以借鑑的經驗不多,理論研究還需要進一步深化。3月2日,兩高聯合發佈了《關於檢察公益訴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程序、檢察機關的訴訟權利義務等內容作出規定,提供了辦理檢察公益訴訟案件的統一規範,體現了檢察公益訴訟不同於普通民事、行政訴訟的特點和規律,突出強調了檢察機關作為公共利益代表的特殊地位和重大責任,對於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構建中國特色公益司法保護制度,加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司法保障力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水平都將產生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檢察機關在辦理公益訴訟案件、貫徹實施《解釋》中應當注意把握處理好檢察公益訴訟的特殊性與訴訟規律、訴訟制度的共同性之間的有機統一,既要堅持人民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的特殊性,又不能脫離現行民訴法、行訴法的制度框架。還要把握處理好提起公益訴訟的首要任務與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之間的有機統一,牢牢堅持保護公益這個核心,把握好訴訟監督的界限和節點。

2018年17期第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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