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婚前守貞毫無難度,因為她們14歲就嫁人了

看完了滿屏有關“處女情結”的爭論,現在寫文章不知算不算已經錯過了熱點。

有人說婚前守貞是“傳統美德”,我想在古人的語境下應該沒有什麼婚前是否守貞一說,因為古時候女子15歲就可以嫁人了(平均結婚年齡約在13~17歲之間),這裡的15歲是虛歲,即14週歲。14週歲之前,別說古人守著貞,今人也不會亂來。如果你將今人與古人等而視之,認為女子14週歲之前不可與人發生性關係,那沒問題,今人當然做得到。

但是如果忽視年齡的因素,直接將婚前性行為視為不道德,而現代人平均婚齡已超26,這是不是就等於讓今人比古人多禁慾12年呢?

古人婚前守貞毫無難度,因為她們14歲就嫁人了

電影《倩女幽魂》劇照

且不論這荒謬與否,我們還是先來看看古人的貞操觀。

如前文所提,跟今人相比,古時候的婚前守貞可謂毫無難度。古人提到“貞操”,往往是圍繞離異或喪偶的婦女是否可以改嫁的問題展開,也就是所謂的節婦烈婦。

節婦烈婦古已有之,但在唐朝以前並不主流,直到宋明理學興起之後,才大行其道。北宋的伊川先生程頤曾說,娶寡婦為妻,即是以失節婦人配自身,等於自己也失了節,言下之意,就是“非處不娶”。於是有人問,那若是寡婦生活無依,不嫁人就活不下去,這種情況可以再嫁嗎?程頤回答:“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他說餓死就餓死吧,凍死就凍死吧,死生之事怎麼比得上名節重要?短短十個字,流露出了先哲遺訓中不曾見過的冷酷,與儒家原本“仁”的核心實在相去太遠。難怪有人情味的蘇軾會與他交惡。

清人方苞曾通過郡縣誌統計古代女性守貞人數,居他考證,“婦人死節守義者”,自周至秦,屈指可數;從漢到唐這巍巍千年的兩代盛世之間,也寥寥無幾。直至北宋以後,才變得不可勝數。所以“北宋”作為“中國貞操史”的轉折點,應當沒有疑義。好吧,那就讓我們從程頤開始,算一算中國男人極力強調“女子貞操”的歷史。一直數到大清滅亡,九百年。在這九百年中,“存理滅欲”的口號催生了怎樣吃人的禮教,想來孔孟若在世,也會覺得觸目驚心。

古人婚前守貞毫無難度,因為她們14歲就嫁人了

電影《一代宗師》劇照

每每看到有關“貞操”、“處女”的討論,對之不屑一顧的網友都忍不住要喊一句:“大清亡了!”意為大清流毒猶在,簡直不可思議。然而事實是,程朱理學自清代中葉已趨向沒落,彼時就有人大聲疾呼反對理學,是為思想啟蒙。

李敖在他的書中提到一個叫俞正燮(1775~1840年)的人,此人早在西方價值觀東漸之前,便寫下了《節婦說》、《貞女說》、《妒非女子惡德論》,提倡男女平等。

東漢《白虎通義》中是這樣解釋“妻”的含義的:“妻者,齊也,與夫齊體,自天子至庶人其義一也。”《禮記》亦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故夫死不嫁。”俞正燮認為《禮記》的原義應當是不僅夫死不能嫁,妻死也不可再娶,因為夫妻的地位齊平,本沒有尊卑之別,當然就不能實行雙標。可惜後世始終由男子掌握話語權,他們寬於律己而苛求女子,“存”的是利己的“天理”,“滅”的是女性的“人慾”,一味將經文往自利的方向解讀,這種行為的本質是“深文以罔婦人,是無恥之論也”

那麼俞正燮是主張男女都要守節嗎?恰恰相反,他認為守節不符合人情。“其再嫁者,不當非之。不再嫁者,敬禮之斯可矣。”一句“不當非之”,勝過多少今人。

古人婚前守貞毫無難度,因為她們14歲就嫁人了

電影《愛有來生》劇照

古人十四周歲就結婚,接下來便是考慮離異或喪偶之後能否改嫁的問題。而今人墨跡到二十七八還找不著可以相伴終生的對象的男男女女大有人在。如果古人改嫁有理, 為什麼今人非處有罪?如果兩者本身就無法類比,那與之相關的古人的“傳統美德”,又怎能被生搬到今人身上?

以上,僅用於反駁“處女情結”來自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最後說一說我個人的看法吧。

求偶市場是最殘酷的,好像沒有什麼是非對錯可言,總是誰求而不得,誰就得低頭。古代的女人依賴丈夫而活,嫁人屬於生存需求,在那種市場關係中,女性別說守貞了,裹小腳這種自殘的行為也願做,三從四德也應得下來。現在呢,婚姻依然重要,但絕對達不到影響女性生存的程度。所以不管部分男性怎樣振臂高呼“非處不娶”,他們都沒法改變那個“不指著你吃不指著穿”的女性群體一分一毫,更沒法強迫她們遵循她們不認為是道德的道德。因為,她們好像真的可以不嫁。

如果單身比嫁人更快樂,為什麼要嫁人呢?這是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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