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風暴」全椒法院:“老賴”拒執行 罰款沒商量

「江淮风暴」全椒法院:“老赖”拒执行 罚款没商量

近日,全椒縣人民法院向被執行人代某發出罰款決定書,依法對代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行為處以罰款五千元。

被執行人代某因做生意欠申請人周某貨款14800元,周某多次索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代某同意分兩期償還債務。2018年4月底,第一期還款的最後期限屆至,代某仍未履行還款義務,周某即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中,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代某銀行賬戶有足額財產可供執行,執行法官即凍結其銀行賬戶。賬戶被凍結之後,代某找到執行法官表示願意還款,並主動將1萬元案款交至法院。但是對於剩餘的4800元,代某仍然一直拖欠,經法官多次催告,仍不予履行。對於代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一款第六項,全椒法院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

全椒法院通過適用強制措施,促使該案成功執結,執行到位案款14800元、罰金50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