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通報4起不擔當不作為和弄虛作假典型問題

1.金塔縣三合鄉、西壩鄉在全域無垃圾綜合整治中不作為問題。

2017年6月和7月,三合鄉、西壩鄉在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推進不力,整治不徹底、效果不明顯,連續兩月督查評比排名末位。三合鄉黨委書記馬英、鄉長劉耀華,西壩鄉黨委書記龔自奇、鄉長裴東分別被約談並作出書面檢查。

2.玉門市柳河鎮政府副鎮長魏春平落實政策不力問題。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柳河鎮長期沒有落實玉門市水費收繳管理的相關規定,未將各村河灌區水費單設科目,未納入村級賬戶統一管理,存在較大廉政風險和資金安全隱患,魏春平負有直接責任。魏春平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存在的問題已整改。

3.敦煌市工商局等單位在市場綜合整治工作中落實不力問題。2017年8月,敦煌市在開展市場綜合整治工作中,敦煌市工商局、沙州鎮、敦煌市市場管理局等相關責任單位及主要負責人思想重視不夠、擔當意識不強、工作落實不力,以上3個單位及工商局局長殷佔軍、沙州鎮黨委書記賈瑞剛、交警大隊大隊長李文革分別被通報批評;責令市執法局副局長張新軍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市市場管理局局長桑明、市工商局金山分局負責人於曉東分別被誡勉談話。

4.阿克塞縣地稅局稽查局原副局長於榮華、房管局原局長蘇正銀不作為、亂作為問題。2010年,阿克塞縣地稅局稽查局違規發文公告,將本應由開發商承擔的不動產營業稅等稅款轉嫁給住戶個人繳納。阿克塞縣房管局不能主動作為,以無辦證發票為由拒絕辦理房產證,在群眾中影響惡劣。負主要領導責任於榮華、蘇正銀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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