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不能超過兩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最近新聞熱點,除了世界盃之外,還有這樣一條“彩禮不得超過2萬,嚴重者以販賣人口論處”上了熱搜榜單。

彩禮錢不能超過兩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現在凡是結婚,都繞不開彩禮這個話題,禮金也是一年比一年多。

很多人認為我養女兒這麼大,收你點禮金怎麼了?嫁到你們男方家裡不是給你生孩子,就是做家務,還要照顧你一家老小,一年到頭也不回了幾次自己家。

但也有一些男性朋友認為,彩禮就是女方販賣女兒!

大多都各持己見,下面就不深究這個問題了。

那麼此舉到底合不合理呢?結婚女方多要彩禮就不合法了嗎?

彩禮錢不能超過兩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據瞭解,今年 5 月,蘭考惠安街道辦社會治理中心面向轄區所有居民,頒佈了紅白喜事標準。標準共有九條,其中第一條規定,訂婚彩禮不超過兩萬元,索要彩禮過多者,交公安機關調查,嚴重者以販賣人口或詐騙論處;第二條至第八條對宴席標準、參加人員、車輛等均作了規定;第九條規定,辦理紅白喜事的家庭必須要上報村委,村委上報至該中心備案,村委負責監督。

相關負責人介紹,彩禮標準是不能超過兩萬元;如果該中心接到舉報,他們就會先期介入調解,讓女方不超標;如果調解不成,他們會視情節是否交由公安機關調查,如果公安機關查實了涉嫌犯罪,那就是涉嫌販賣人口或詐騙了。

該負責人稱,標準要嚴格執行,對轄區所有人都是這樣,這樣做的目的是倡導婚俗新風。到底是不是販賣人口或詐騙,公安機關說了算,“結完婚後,你要給丈母孃一千萬,我們也管不了,但彩禮錢就不能超過兩萬。”

彩禮錢不能超過兩萬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以《惠安街道辦紅白喜事操辦標準》第一條的規定來講,有點聳人聽聞,反映了當地有關單位嚴重欠缺法治思維。

實際上,結婚是什麼?結婚就是兩個人感情的宣告,送給岳父家的彩禮是宣告天下,從此我們兩家開始成為一家人,從現在開始我也是你半個兒子了。這才是彩禮的原本意義。

婚姻是個人的終身幸福,因此彩禮不光是錢,還有雙方對美好生活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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