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宮女的一生,和你想象的不一樣,一不小心就要了命

一入深宮裡,年年不見春。

聊題一片葉,寄與有情人。

自秦掃六合統一天下後,宣稱“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即普天之下,所有人都是皇帝的臣民,男子供帝王驅使,女子供皇家淫樂,帝王的唯我獨尊的傳統,從秦統一之後便已開始。

在中國曆代王朝,只要建立了政權,就會對宮女進行採選,如在東漢時期,每到一定時節,更是要士大夫到民間查閱,凡是十三歲以上,二十歲以下,面容秀麗,符合相法者,統統要送入宮中,然後再從中進行擇優,以備皇帝的“登御”,有些面容姣好的民間女子,甚至為了逃避採選,會“敗衣瘁貌”,以免被入選。據不完全的統計,東漢桓帝貪戀女色,廣採宮女達五六千人。晉武帝消滅東吳後,將數千吳宮人納入自己的掖庭。風流三郎李隆基,也有“後宮佳麗三千人”。明朝內宮的宮女最多時達九千人。清康熙時規定宮女為三百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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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宮門深似海,宮女一旦入宮,失去了自由和人權,地位低下的宮女一般都是衣服簡陋,住所簡陋,終身苦役,入宮以後要學習宮裡的規矩,有嚴格的等級制度,幾乎沒有出頭之日。

生病無醫,自生自滅

宮內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打發到一處專門管理的地方,讓其靠著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直接等死。她們其中的少數偶被皇帝看中,地位或可改變,否則,終身幽閉深宮,了此一生。對於這些境遇悲慘的宮女,其苦難的終結,只能等到死亡的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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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無所託,死無葬所

宮女到了一定的年齡了,有一部分宮女會選擇退宮,即離開宮廷,在民間找個人嫁了,但這時的宮婦年齡一般在二十五以上了,在古代,二十五以上的女子,已經算是“殘次品”了,很難找到一個好人家嫁了,她們將自己最青春的年華奉給了皇家,卻以“殘次”之身度過自己的餘生。而另有一部分宮女會選擇在宮中直到生命的終點的到來。然而這些將一生都奉給皇家的人,不僅一生的悲苦,死後也得不到好的歸宿,如明朝的宮女,一般在死後都會被火葬,將屍灰填入枯井中,到了嘉靖年間,有一貴妃,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屍灰入進,就埋於此地。清初的沈椿《宛署雜記》中所說,宮女臨死前,都遺言莫埋得太深,望早日轉世投胎,重新過個屬於自己的人生。在《在園雜誌》中這樣記載:“牆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風繼續吹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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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得歡,死不由已

很多宮在在皇帝駕崩之後,會淪為皇帝的陪葬品,據史料記載,朱元璋死有有40個妃嬪殉葬,朱棣有30個,明仁宗高熾有7個,明宣宗朱瞻基也有10個。《明史,后妃傳》記載一個剛入宮僅二十,在得知自己將要殉葬時,寫下一首絕命之詞:“”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失吾親而歸兮,不足較也;慚餘之不孝也,心悽悽而莫能已兮,則可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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