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一標多類”有哪些好處

“一標多類”是商標申請中的一種原則,我國於2014年5月1日開始實施這一原則,指的是多個類別的商品和服務項目上申請註冊同一商標。為什麼要實行“一標多類”?它的利與弊有哪些?

商標申請“一標多類”有哪些好處

一、可以減少商標註冊申請量。

現階段我國商標註冊申請的原則是一類一標,近十年我國商標註冊申請量每年均超過100萬件,實行一標多類原則後,商標註冊申請量將至少減少五成。

在一標多類的情況下,在註冊多類時不需要填寫多件申請書,只需提交一份註冊申請書即可,而註冊後的商標變更、轉讓、續展等程序也會簡單得多。

依照新《商標法》,申請人就同一商標在多類商品或服務上申請註冊,只需要提出一份申請,此時審查員也只需要審查一份申請,授予一個商標註冊(申請)號,無需再審查多份商標註冊申請、也無需再根據商品或服務的不同類別逐一授予商標註冊(申請)號,降低了大量的商標註冊(申請)號資源,使商標註冊(申請)號更加簡練,以便於以後科學分類。

二、可以減少商標局商標審查量,提高商標審查時間。

原先實行一標一類原則,申請人註冊申請同一商標多個類別,將會有多件商標,這多件商標將會分別則多名商標審查員進行審查,實行一標多類後即變成一件商標,由一個審查員進行審查。

實行“一標多類”後即變成一件商標,由一個審查員進行審查,不僅可以提高審查質量,千且還可以增加速度,保持審查結果的一致性。同時,由於畝查速度的加快、審查標準的統一,保障了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商標申請“一標多類”有哪些好處

三、極大地減少商標管理的行政費用。

1、減少《商標公告》印刷、發行的費用,減少《商標公告》頁數。

2、減少商標登記簿登記量。

3、減少商標局商標計算機數據庫的容量。

知識鏈接:我國“一標多類”的缺陷

1、商標收贊標準沒有及時變更

目前國際上大部分實行“一標多類”的國家在申請費用上都會考慮申請人的利益,採取一定標準的費用減免。我國目前採用的收費模式同一標一類一樣,並沒有費用上的減免。這本無可厚非。但是,考慮到我國目前尚處於經濟發展階段,大部分商標註冊申請人的經濟實力尚不十分雄厚,很多小公司依舊是“作坊”式的經營模式,商標註冊申請費用依舊是註冊申請人考慮的主要因素。

如果費用上沒有減免,並不能刺激申請人採取“一標多類”的模式提出註冊申請,從而使得這種模式在實踐中無法得以推廣並逐步完善。因此,在這個問題上,希望國家主管部門是否可以考慮修改商標註冊收費標準,讓申請人切實從費用上得到優惠,以鼓勵申請人採取“一標多類”的註冊方式。

2、商標分割制度的單一性並不能完全適應商標註冊申請人的需要

目前採用“一標多類”的國家都有完善的商標分割制度與之配套,而我國現行《商標法》及實施條例僅僅規定了在商標審查過程中對於有部分駁回的情形時才允許進行分割註冊申請,並且沒有規定分割具體的辦理方法以及收費標準。

這種單一的分割制度並不能完全滿足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商標使用的需要,同時限制了商標註冊人在今後商標轉讓、許可的自由,使得商標註冊申請人無法靈活使用註冊商標。因此建議商標局充分考慮註冊申請人的需要,完善商標分割辦法,以有利於商標的管理和使用。

3、“一標多類”的註冊方式應當給予適當的類別數量的限制

根據國際上的經驗,施行 “一標多類”的註冊制度,也應該設定一定的數量限制,否則也可能造成商標查詢檢索難度的增加,不利於商標註冊前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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