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6月22日訊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兩任院長先後“落馬”,其中一位正接受審查調查,一位已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宋利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審查調查;此前被調查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張德友被“雙開”。
宋利菲於2012年8月退休,張德友于同年12月,接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經查,張德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違規接受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招錄文員,在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違規干預、插手訴訟案件;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和相關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研究決定,開除張德友的黨籍、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宋利菲簡歷
宋利菲,女,漢族,1952年6月出生,吉林集安人,1968年10月參加工作,197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
1981年1月,任共青團長春市委副書記;
1984年11月,任長春市司法局副局長;
1991年8月,任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1993年1月,任長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1997年4月,任吉林省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7年12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2年8月,退休。
張德友簡歷
張德友,男,漢族,1965年4月出生,研究生學歷,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5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200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法制辦主任;
2007年7月,任白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
2009年10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
2010年1月,任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12年8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院長;
2012年12月,任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系中國共產黨長春市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長春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
閱讀更多 中國發布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