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三人PS領料單騙取鉅額物資,兩人認罪一人不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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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於網絡,與正文無關

指使父親和弟弟利用偽造的“供電公司物資領用計劃單”到供電公司騙開“出庫單”,到供電公司倉庫冒領價值184萬餘元的電力物資。案發後,眼見父親和弟弟均被判處刑罰,他卻仍然否認犯罪行為。

檢察官抽絲剝繭,通過自行補充偵查,介入偵查引導公安取證,最終以“零口供”成功對其追捕。近日,經江蘇省泗洪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秦飛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

PS領料單,騙取電力公司鉅額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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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秦飛和秦祥系三父子,湖北省宜昌市人。2011年至2012年間,秦飛來到江蘇省泗洪縣做電力改造工程,弟弟秦祥和父親秦朝均在工地上幫忙,由秦飛負責二人的日常開銷。

2012年4月的一天,秦祥像往常一樣打電話向哥哥要錢,然而這一次,秦飛並沒有按慣例直接轉賬,而是教給他一個來錢快的“好法子”。

秦飛將以前已經用過的“領料計劃單”掃描進電腦,通過PS技術把印章去掉後自行進行修改,然後通過QQ將偽造後的“計劃單”傳送給了秦祥,並讓他到自己房間找出一個印有“泗洪縣供電公司”字樣的印章在打印出來的偽造計劃單上蓋章,之後到供電公司開出正規的出貨單後去倉庫領取電力物資。

第一次操作,秦祥就順利領到200米長的電纜線,轉手賣了6萬多元。初次嚐到甜頭的秦祥在此後的4個月內,叫上父親秦朝一起,如法炮製,先後4次騙領電力物資並轉賣,價值184萬餘元。同年8月15日,父子二人第5次到泗洪縣供電公司倉庫冒領物資時,被識破,秦朝當場被抓獲,而秦祥脫逃。

弟弟歸案供出哥哥,哥哥卻“不知所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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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與秦祥的犯案過程,但是對秦飛的行為絕口不提,而秦祥仍在逃。對於該案,辦案檢察官產生了疑問,秦祥初中畢業,年方20,秦朝則是一名60多歲的農民,二人平時在工地只是幫零工,在沒人幫助的情況下能否發現騙領物資的漏洞,是否有能力操作一系列流程?

但因沒有證據將犯罪事實指向他人,2013年3月,秦朝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罰金10萬元,該案暫時收尾。

該案在2016年1月出現了轉機,走投無路的秦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是哥哥秦飛給我偽造的‘領用單’,也是他授意我到他的房間裡拿的假印章,而且我把騙領到的電纜線等物資出售給他提前聯繫的‘吳師傅’後,把錢都匯給他了。”根據秦祥的供述,秦飛具有重大犯罪嫌疑,且是主犯。

“不能冤枉無辜者,但也不能放縱任何一個犯罪分子。”檢察官當即決定自行偵查補證,再一次對秦祥進行詳細訊問,從作案手段、印章來歷以及贓款去向等方面固定證據,此外,檢察官調取了秦飛的電話記錄、銀行交易記錄,發現秦祥每次騙領期間都與秦飛保持頻繁的電話聯繫,且每次騙領當日秦飛所持銀行卡均有錢款匯入,而金額恰好就是秦祥供述的轉賣贓款。2016年6月25日秦祥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個月。

與此同時,在調查過程中,與秦飛有過生意往來的張某向檢察官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

案發後秦飛在有近20萬元工程款尚未結清收款的情況下便匆匆離開泗洪。此時,秦飛涉案的證據鎖鏈已基本形成,2016年3月18日,在綜合分析全案證據後,辦案檢察官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然而,此時的秦飛卻像人間蒸發一樣,不知所蹤。

銀行明細中挖出“吳師傅”,完善證據鎖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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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院當即決定介入偵查,會同公安機關有針對性地加大對秦飛的追逃力度,最終了解到,秦飛因犯買賣國家證件罪被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此時的他正在監獄服刑。

2017年4月21日,泗洪縣檢察院依法與公安機關將秦飛從武漢押回。“我只後悔沒有管住他們,我也沒有想到他們會犯罪。”然而,面對檢察官的訊問,秦飛面不改色。加上時間久遠,QQ聊天記錄、“領料單”文件以及假印章等客觀證據已經遺失,而秦祥口中的“吳師傅”也尚未證實真實身份。找不到秦祥口中的“吳師傅”,意味著之前收集的證據無法印證,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為進一步引導公安機關的偵查取證工作,該院隨即介入該案全力追查收贓人“吳師傅”。面對滿桌密密麻麻的銀行流水明細,辦案檢察官鍥而不捨反覆核對,通過比對金額和日期,終於發現一個名為“王某”的可疑賬號。找到持卡人詳細詢問後,最終確定了王某正是“吳師傅”的妻子,至此,“吳師傅”的真實身份最終確認。歸案後,“吳師傅”詳細供述了與秦飛相識及收購電纜線的犯罪經過,並辨認出向其出售電纜線的系秦飛父子三人。

2017年6月14日,該院以“零口供”對秦飛作出批准逮捕決定。同年11月6日,該院以詐騙罪對被告人秦飛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後,對該院指控被告人秦飛的犯罪事實、數額及作用均予以確認,但由於2017年8月江蘇省高級法院印發的《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實施細則》中對於詐騙罪的基準刑和量刑幅度作出修改,因此,該院綜合考慮經濟和社會效果於近日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為“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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