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安廳關於在全省高速公路實施全程測速執法的通告

甘肅省公安廳關於在全省高速公路實施全程測速執法的通告


甘肅省公安廳關於在全省高速公路實施全程測速執法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預防工作,全力遏制我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發頻發勢頭,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省公安廳決定自8月1日零時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實施全程測速執法。特通告如下:

一、測速執法範圍

全省已通車運營的15條高速公路共計3876公里,全部納入全程測速執法範圍。

(一)國家高速11條:G6京藏高速(劉寨柯-海石灣)、G7京新高速(白疙瘩-明水)、G22青蘭高速(蘭州-太白)、G30連霍高速(東岔-星星峽)、G70福銀高速(鳳口-崆峒)、G75蘭海高速(蘭州南-罐子溝)和G2012定武高速(營盤水-雙塔)、G3011柳格高速(敦煌-瓜州)、G3017金武高速(金昌-武威)、G7011十天高速(徽縣-皂角)、G8513平綿高速(府城-武都)等11條國家高速。

(二)省級高速4條:S1蘭營高速(樹屏-中川)、S2蘭郎高速(蘭州南-合作南)、S14隴渭連接線(隴西-渭源)、S17金永高速(金昌-永昌)。

二、測速執法標準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交通運輸部門在高速公路上標明的限速標準為依據測速執法,沒有設置限速標誌的路段,按照國家規定的法定最高限速標準測速執法。

三、測速執法方式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98處高速公路固定抓拍系統為依託,以72臺移動測速執法設備為補充,採取連續區間測速、單點固定測速和區域移動測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測速執法

四、超速違法責任

對於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和校車、危化品運輸車的超速違法行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分別給予最高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記12分、駕駛證降級,其他車輛超速違法行為,一律依法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甘肅省公安廳

2017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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