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典型」方艳:用心工作,守护公平、正义

「新时代典型」方艳:用心工作,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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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艳

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个人宣言:用心工作,守护公平、正义。

方艳,现任上海市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5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曾荣获“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她不仅是一个爱岗敬业的业务骨干,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更是一名杰出的女性法律援助工作者。在她的带领下,徐汇区法律援助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先后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这些荣誉和成绩无不凝结着方艳同志的智慧和汗水。

「新时代典型」方艳:用心工作,守护公平、正义

2013年,新的刑事诉讼法实施,方艳同志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区域内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她坚持一个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通过主动跨前、沟通协作,法律援助机构做到经费保障到位、工作机制到位、人员配备到位。同时,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通过会议纪要及联合发文的形式,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规范了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流程。

2013年之后,中心办理的刑事案件量大幅增长,至今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832件,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现了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全覆盖,积极参与了 “轻案快办”、“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一系列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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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艳同志把群众的需求时刻放在自己的心里。针对上海老龄化形势严峻,老年人维权困难的现状,她组建了“法律援助为老服务志愿团”,与全区37家养老机构对接,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各项法律服务。

近年来,方艳同志和律师志愿者们为56位老人提供了上门法律服务,开展近百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2016年,方艳同志与监狱签署共建协议,定期率青年律师赶赴军天湖监狱,开展“法律援助进大墙”活动,旨在于增强服刑人员法制观念,提高教育改造效果。

作为中心主任,方艳同志勤于思考、主动作为。在这“互联网+”的时代,她紧随信息化技术发展的步伐,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2013年,她与同志们一起着手打造集网上审批、动态跟踪、监督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援助网上服务平台。该系统进一步规范了法律援助办事流程。同时运用“三网融合,多屏合一”的技术,为当事人查询案件情况提供电话、短信、二维码、电脑网络等多种渠道,使法律援助服务的全过程即时可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新时代典型」方艳:用心工作,守护公平、正义

2016年,方艳同志又提出在门户网站上增设法律援助与网民互动交流版块,开通了律师咨询面对面,以及网上预约申请法律援助的服务,全力打造实体窗口和网上办事同步运行的多元化服务网络,使其成为法律援助窗口服务的有效拓展和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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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十二年,方艳同志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始终坚持用其女性特有的“耐心、细心、真心”竭尽全力帮助弱势群体,她的一颗赤诚之心温暖了无数人。

  • 法治上海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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