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病毒式的擴散也就把信息最大程度的擴散出去,比如引起人們恐慌的虛假信息,當然也不斷滋生出了許多靠著社交平臺賺錢養家的人。不安分的人也就在這個時候,在社交平臺發佈虛假產品信息,做不合法的買賣。
這裡就有實際的案例:
賽維乾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廣告商品名稱為“賽維乾洗”。
該案件中,當事人通過其官網和印刷品,宣傳推廣特許經營服務,相關廣告中含有“榮登行業第一品牌”“乾洗加盟店成功年入30萬的秘訣”,以及使用國家領導人形象等違法內容;同時還查明廣告中“全國門店超10000家”“有1000名技術從業人員”等內容與事實明顯不符,違反《廣告法》的規定,被依法處罰款60萬元。
而對於這一系列的虛假信息判處的決定,也已經有相關的法律可以支持
《刑法修正案(九)》為此在第291條中增加一款規定: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還社交網絡一片藍天,就需要不斷懲治不法之人,打擊虛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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