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怒丈夫出軌,妻子提:“4套房子都歸我,200萬房貸都歸他!

惱怒丈夫出軌,妻子提:“4套房子都歸我,200萬房貸都歸他!

這是 情感新鮮事兒 的第 60 篇文章


“我們自願的,家裡4套房子都歸我,兩套房子沒還清的200萬房貸都歸他,快給我們辦公證手續吧!”近日,裘女士拿著擬好的夫妻財產協議來到寧波市信達公證處,催促工作人員儘快辦理手續。最後,他們卻被“勸退”了。

惱怒丈夫出軌,妻子提:“4套房子都歸我,200萬房貸都歸他!

丈夫出軌被抓包 妻子欲獨掌家產獲安全感

裘女士和丈夫年齡相仿,都40歲出頭,結婚10多年。通過多年打拼,目前夫妻兩人名下一共有4套商品房,房產證上寫的都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每個人的份額都是50%。目前,其中兩套房子還有200萬的房貸沒有還清。

“快給我們辦吧。"夫妻兩人中,裘女士明顯是強勢的一個,她一直催促著公證員。

“我們都是自願的,是吧。"她看了眼一旁的丈夫。

“是的。"丈夫回答。

財產都歸乙方,債務都歸另一方,這樣的協議,有違常理,很蹊蹺。難道是為了躲避債務?公證員決定,分別和夫妻倆單獨溝通。一個多小時後,才弄明白原委。

原來,裘女士發現丈夫婚內出軌,又傷心又氣憤,當時有離婚衝動。考慮到孩子和兩人的感情基礎等因素,雖然決定繼續這段婚姻,但心裡一直沒有安全感。她提出,自己需要更多的安全感,比如財產方面能有更多保障。於是雙方擬定了這份協議,裘女士希望以此讓丈夫更忠誠,也希望自己能安心。

丈夫稱自己也為出軌一事後悔,既然妻子有意原諒,繼續維繫婚姻,對她的要求,自己自然也願意讓步同意。

“我知道協議對她有利。想著,只要不離婚,家還在,房子歸她一個人,還是歸夫妻兩個人,沒有大差別。她拿到房子,安全感更足,也有利於以後大家好好過日子。”丈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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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義務明顯失衡,被公證處“勸退”

“你這樣做,也不一定能保住婚姻。"公證員勸說丈夫,簽下這份協議,不意味著妻子真能釋懷,婚姻就一定能繼續。如果財產都歸了女方,女方又提出離婚,你可能人財兩空。

其實,這樣的擔憂,並非沒有道理。

公證員說,此前,寧波鎮海一個新婚丈夫為了證明對妻子的愛,兩人簽下一份夫妻財產協議,將婚房的所有權約定為妻子獨自所有。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寫了兒子的名字,用了老人一輩子的積蓄。兩人的婚姻才持續了一年左右,女方提出離婚,根據協議,房子歸女方所有。這時,男方父母才知道兒子曾經做過這麼不爭氣的糊塗事,涕淚漣漣卻也無可奈何。

“沒辦法。如果我不同意,她現在就會提出離婚的,我不想這樣,試試看吧。”

面對公證員的勸說,丈夫無奈又沮喪結束了分別談話後,公證員告訴這對夫妻:“這份夫妻財產協議公證,做不了。”

公證員解釋:這是份權利和義務約定明顯失衡的協議,顯失公平,違背民法上的公平原則,同時也違背男方的真實意願,男方的真實意願並不是自願將房屋全部歸女方,而是基於家庭存在婚姻能夠維持的前提下作出的表示,而這個前提一旦失去的話就另當別論了。而夫妻財產協議不管婚姻是否持續都是生效的,男方的意思表示雖然很難界定為脅迫,至少意思表示是不真實的,這樣的公證不能夠辦理。

財產都歸一方,債務都歸另一方,這樣的協議假如有一日上了法庭,是否判定有效也是存在爭議的。

最後,他們被“勸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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