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

該男子可以說天怒人怨了。太過狂妄,真的以為有錢能解決一切了。不知道醉駕可不是僅僅有錢就能了事的,還有相關的刑事責任需要承擔的。錢只能用於精神和民事賠償,無論多少的金錢也代替不了刑事責任。


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
1.具體專業性的知識有很多律師已經解答,我也就不詳細說明。該男子已經犯了交通肇事罪。但是其狂妄的態度真的讓人很憤怒,恨不得立即槍斃才好。
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
3.對於家長而言,雖然很多人從法理上說是應該承擔監管責任,一個電動車帶了四個人,確實不符合交通法規定。可是,這是一個沒有正式通車的路段。也就是一個不符合行車條件的路段。家長並沒有違反任何交通規則,就好像我在家門口場地上玩耍,這還能犯罪?不應該有汽車通行的道路,更不應該有汽車進來造成威脅。2.在筆者看來,事情發生後,肇事者身上發生的一些行為應該還符合“擾亂社會秩序罪”的情形。醉酒後打人和聳人聽聞的言論,很明顯的擾亂了社會正常的秩序。給正常的社會秩序造成恐慌和混亂。並且襲擊周圍群眾。
男子醉駕撞死四兒童,言稱再撞死兩個也賠的起,他應該承擔什麼樣

4.如果“禁止通行”指示牌沒有及時擺放在入口處,也沒有對該路段進行封閉。對於交通管理部門來說確實應該存在一定的管理責任。正是這種疏忽造成了汽車駛入了未交付使用的道路才造成了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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