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觀摩案件審理 積極開展禁毒宣傳——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開展毒品案件庭審觀摩

毒品犯罪多發、高發,不僅直接危害涉毒人員的身心健康及家庭幸福,而且嚴重侵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由毒品犯罪引發的其他刑事案件時有發生,嚴重影 響社會的和諧穩定,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繼續保持對毒品犯罪“嚴打”的高壓態勢,通過審理案件實現打防並舉,積極開展京都宣傳教育活動,有效遏制毒品犯罪蔓延的勢頭。2018年6月14日上午,刑二庭在本院第五刑事審判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申健平、魯彪運輸毒品一案,該案同時進行全程網絡直播。

公開觀摩案件審理 積極開展禁毒宣傳——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開展毒品案件庭審觀摩

甘肅省蘭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9月中旬,經被告人魯彪介紹、引薦被告人申健平為他人運輸毒品,同年9月23日被告人申健平乘坐民航MU2474武漢至蘭州航班於當晚20時30分到達蘭州中川機場,後被蘭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民警當場抓獲,並從其託運的白色紙箱中查獲用黃色食品包裝袋包裹的毒品可疑物五包,共計淨重894.45克。經鑑定:系毒品海洛因。毒品含量為28.35克/100克。2017年11月11日被告人魯彪在浙江臨海市被抓獲。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告人供述、鑑定意見等證據對犯罪事實予以佐證,經控辯雙方質證,法庭當庭確認公訴機關出示的證據來源合法,內容客觀真實。法庭依法引導控辯雙方展開辯論,針對被告人申健平辯護人所提被告人申健平系從犯,犯罪時剛成年,法律意識淡薄,且毒品未流入社會,社會危害性相對較小等辯護意見,公訴人辯稱被告人申健平雖在犯罪時年齡較小,且所運輸的毒品未流入社會,但是其運輸毒品數量巨大,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極大危險,一旦流入社會,必將造成重大危害,且二被告人共同協商去雲南運輸毒品,主觀惡性大,在共同犯罪中均起積極作用。庭審中,二被告人自願認罪。合議庭決定本案延期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