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領域腐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問題!雲南10多位領導幹部被處分

扶贫领域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云南10多位领导干部被处分

扶贫领域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云南10多位领导干部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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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紀委省監委網站20日發佈,今年前5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結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07起,處理290人,省級通報曝光3批16起。

今年以來,雲南省紀委監委嚴格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緊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新苗頭新動向,聚焦“四風”問題的新面孔新變種,突出整治重點,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在常和長上下功夫,釋放馳而不息糾“四風”的強烈信號;

在深和細上下功夫,確保打贏作風建設持久戰;

在嚴和實上下功夫,從嚴從實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不作為亂作為、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貼……全面從嚴治黨之下,任何腐敗行為必將付出代價。20日,雲南公佈一批受處分幹部,對不收斂、不知止的黨員幹部嚴肅問責,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紅河州紀委州監委通報

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1.紅河縣垤瑪鄉黨委書記朱福禎,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周繞斌擠佔挪用產業扶貧資金問題。

2015年5月25日,垤瑪鄉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用省級下撥的葛根產業扶貧資金暫付食堂補助費、車輛維修費和視頻會議保障運轉費等費用。2016年2月至6月,經周繞斌安排和籤批,鄉財務室採取虛列支出購買葛根苗補助農戶的手段,套取省級下撥的葛根產業扶貧資金220000元,用於支付鄉政府車輛維修費、食堂接待費、互聯網專線使用費。2018年2月27日,紅河縣紀委給予朱福禎“誡勉”的問責。2018年5月11日,紅河縣紀委給予周繞斌黨內警告處分,違規使用資金歸還原渠道後上交縣財政。

2.瀘西縣白水鎮桃園村委會計生宣傳員馬志勇、桃園小組黨支部書記馬榮圖違規套取扶貧產業發展補助資金問題。

2017年4月和5月,馬志勇、馬榮圖在白水鎮開展的第二批特色產業扶貧項目補助工作中,採用拍攝採集其他群眾家中飼養的牛的照片、偽造購買牛收據、虛構申報驗收補助所需資料的方式,套取養殖補助資金。其中,馬志勇幫助他人套取3000元並代為保管,馬榮圖套取6000元佔為己有。2018年4月16日,白水鎮黨委給予馬志勇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馬榮圖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

3.元陽縣逢春嶺鄉罵尖村黨總支原書記車家寶違規套取扶貧資金問題。

2016年3月至2017年9月,時任逢春嶺鄉罵尖村黨總支書記車家寶利用管理村集體資金的便利,從上級幫扶部門劃撥的脫貧攻堅資金中套取11700元用於個人日常生活開支。同時,車家寶還存在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和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職責,不按照上級黨委、紀委要求整改和清理賬務等問題。2018年3月15日,逢春嶺鄉黨委給予車家寶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

紅河州紀委州監委通報

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箇舊市雞街鎮小芭蕉村黨總支原書記吳麗平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2014年10月至2016年2月,小芭蕉村委會5次從上級下撥的各類工作經費中違規列支28000元,以“村幹部年終補貼”“護林防火值班費”“誤工費”等名義違規發放補貼,其中吳麗平個人違規領取9300元。此外,吳麗平還存在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2018年3月11日,箇舊市雞街鎮黨委給予吳麗平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所得已收繳。

2.蒙自市新安所鎮中心學校副校長楊鴻違規宴請滿月客問題。

2017年11月12日,楊鴻在其長子出生後,先後收受新安所鎮中心學校、響水河小學等學校教師34人所送的禮金7200元及相關物品。2018年1月1日,楊鴻在蒙自市某酒店設宴23桌宴請看望其妻兒的親戚、朋友和同事。2018年4月19日,蒙自市紀委給予楊鴻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已清退。

3.元陽縣牛角寨鎮中心小學原校長李紹光違規使用公款消費娛樂等問題。

2016年3月8日,李紹光組織參與在牛角寨鎮某KTV的娛樂活動,並安排人員將所產生的740元費用在牛角寨鎮中心小學報銷。另外,李紹光還存在違反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等問題。2018年4月4日,元陽縣紀委給予李紹光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

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1.玉溪市交通運輸局路政支隊違規用公款購買贈送土特產問題。

2016年5月,路政支隊違規用公款購買價值為11861元的土特產,贈送給參加滇中城市群治超及路政管理聯動會議的有關人員。2018年4月28日,支隊長沈紹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紅塔區北城街道梅園社區居委會違規組織公款旅遊問題。

2017年3月3日,梅園社區居委會組織居委會、居民小組幹部及有關人員共計47人,到石林、轎子雪山等景區旅遊,產生的交通、食宿、景點門票等費用共計63319元,用社區集體資金報銷。2018年4月25日,梅園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陸俊,黨總支副書記宋昆,黨總支委員、居民監督委員會主任趙雲坤,紅塔區森林公安局幹警(駐村工作隊員)何琦和北城街道經濟社會發展辦公室幹部(駐村工作隊員)矣開全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收繳。

3.華寧縣第五中學校長秦有為違規用公款組織娛樂活動和公車私用問題。

4.新平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違規用公款組織工會活動等問題。

2016年3月18日至19日,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組織幹部職工35人到元江縣熱水塘、墨江縣太陽城開展工會、支部活動,違規用單位工作經費報銷伙食費、車船費、住宿費、景點門票等共計16627元。2018年2月8日,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領導班子受到通報問責處理,違紀款已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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