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華人第九屆洪門忠義文化高峰論壇
寶得利杯2018第五屆臺灣國際武術文化節
大會榮譽主席:吳 彬 大 會 主 席 :劉會進
大會榮譽會長:王培錕 大會榮譽會長:江百龍
大會榮譽會長:蘇長來 大會名譽會長:王世泉
大會名譽會長:張有峰 大會名譽會長:潘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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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開幕式
一、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8年07月26日報到
2018年07月27日2018第二屆海峽兩岸武術論壇
2018年07月28日上午7:00至8:00辦理散打報到 8:30過磅 9:00開賽
2018年07月28日上午7:00至8:00辦理武術報到 散打8:30過磅9:00開賽
2018年07月28日上午7:00至8:00辦理報到 中午12:00開幕式
2018年07月29日海峽兩岸名家匯演
二、單位
主辦單位:中華洪門武術聯盟、北京海峽兩岸民間交流促進會
指導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民族傳統體育分會、中華全球洪門聯盟
承辦單位:廈門中和武術館、屏東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高雄市洪門武術協會、 高雄市海峽兩岸太極拳交流協會
協辦單位:高雄市太極拳協會、屏東縣國武術總會、屏東縣體育會武術委員會、 屏東縣體育會太極拳委員會、屏東縣傳龍武學中心、高雄市威龍洪家拳訓練中心、高雄市齊燕武學訓練中心、中國洪門五聖山、鑫康旅行社有限公司
參加辦法:
各省市業餘體校、武術館校、各高校及社會團體、個人均可報名參賽。
三、競賽規程
(一)競賽分組:
1、套路年齡分組:
A組:7歲以下(2011年7月28日前出生)
B組:7-8 (2010年至2011年7月29日出生)
C組:9-10 (2008年至2009年出生)
D組:11-12(2006年至2007年出生)
E組:12-15歲(2003年至2006年出生)
F組:15-18歲(2000年至2003年出生)
G組:19-22(憑學生證)(1996年至1999年出生)
H組:19-40歲(1978年至1999年以出生)
I組:41-50歲(1968年至1977年以出生)
J組:51-60歲(1958年至1967年出生)
K組:61-70歲(1948年至1957年出生)
L組:71歲以上(1947年以前出生者)
(二)競賽項目、級別分類:
1、套路競賽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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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事內容
(一)個人項目:含南北派武術、太極拳等各種單練、拳術和器械的個人項目
(二)健身氣功、健身功法、絕技功力展示賽(項目見附表2)
(三)太極拳推手
(四)武術散打
參加辦法
(一)各國家、地區武術及相關協會、團體、個人均可組隊或個人參賽。
(二)參賽隊可報領隊、教練各1人,運動員男、女人數不限。16人(含)以上的參
賽團隊可報隨隊裁判1人。報名16人免1人來臺灣落地費用。
(三)套路比賽運動員每人參賽項目不得少於兩項單項。
(四)集體項目須報5人(含)以上。
(五)團體:代表隊人數超過15(武術)人,即可參加團體總分積分評選。
(六)運動員年齡、健康狀況均由各代表隊自己審核,以報名單上蓋章,或簽在字後確認。如因年齡不實,一經查出則取消該運動員競賽資格。競賽期間因健康情況而引發的傷病等,均由各單位和個人自行負責,費用自理。參賽運動員請自行辦理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八)代表隊和個人均可申報參加名家表演項目,閉幕式名家表演專場設特別表演金獎、銀獎、銅獎的評選。
(九)大賽設 武術推廣貢獻獎 對宣傳、組織達到20人以上選手參加本屆賽會,有特殊貢獻的組或是個人進行表彰,在開幕典禮上由主禮嘉賓頒發錦旗和證書。
競賽辦法
(一)本次比賽為個人單項賽、集體項目賽、團體賽。
(二)套路比賽競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傳統武術競賽辦法》和本規程有關補充規定。
(三)健身氣功賽競賽規則採用國家體育總局健身氣功管理中心審定的《健身氣功交流展示競賽評分方法與標準》和本規程有關補充規定。
(四)太極拳推手競賽規則採用臺灣國際武術文化節《第二屆國際太極拳推手精英大賽 規則》
(五)武術散打競賽規則採用《2015年國際散打競賽規則》
比賽時間規定
1.單練項目:2分鐘以內
2.太 極 拳:6分鐘以內
3.太極器械、木蘭拳械:4分鐘以內
4.對練項目:1分鐘以內;太極類3分鐘以內
5.集體項目:武術套路、健身氣功、(限5人以上)6分鐘以內(可配樂)
6.太極拳推手:定步推手每局比賽1分鐘三局兩勝制、活步推手每局比賽2分鐘三局兩勝制
7.武術散打:三局兩勝制,每局比賽2分鐘(青年 比賽和少年比賽採用1分30秒),局間休息1分鐘。
錄取名次
(一)武術套路錦標賽:個人項目和集體項目按國內、外分別錄取。
單練項目:
按組別、項目,男、女分別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其頒發獎牌、證書。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其頒發證書。
對練項目:
分別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其頒發獎牌、證書。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其頒發證書。
集體項目:
男、女分別錄取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其頒發獎牌、證書。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其頒發證書。
比賽服裝、器械
(一)參賽選手必須穿與參賽項目相符的各類服裝參加比賽和表演。
(二)比賽服裝、比賽器材由參賽選手自備。
太極拳定步推手、活步推手:
(一)年齡分組:
1.長青男子組分十級、長青女子組分八級。(50歲以上)
(年齡限制以公元1968年7月28日以前出生者參加)
2.社會男子組分十級、社會女子組分八級。(18歲至50歲)
(年齡限制以公元1968年7月29日至公元2000年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3.高中男子組分十級、高中女子組分八級。(15歲至18歲)
(年齡限制以公元2000年7月29日至公元2003年7月28日出生者參加)
4.國中男子組分十級、國中女子組分八級。(12歲至15歲)
(年齡限制以公元2003年7月29日至公元2006年7月28日前出生者參加)
5.小學男子組分十級、小學女子組分八級,國小組只採活步推手。(12歲以下)
(年齡限制以公元2006年7月29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三)推手比賽制度與規則
1.依據中華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2.推手比賽採單淘汰制,三戰二勝制。國小組只採用活步推手比賽。
3.定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1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活步推手比賽每局實戰2分鐘,局間休息1分鐘。國小組活步推手每局實戰90秒,局間休息1分鐘。
4.定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1)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動步者,得1分。
(2)以發勁或走化招法使對手倒地者,得2分,選手身體自膝蓋(含膝蓋)以上任何部位接觸地面者,視同倒地。
5.活步推手比賽得分範圍分述如下:
(1)以發勁或走化招法將對手發出圈外者,得1分。
6.技術優勝:
(1)活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2)定步推手得分技術優勝:雙方得失分相差6分(含6分)稱為「得分技術優勝」。
7.不得分:
(1)活步推手比賽時一方發勁雙方同時出圈外,不予計分。
(2)定步、活步推手比賽時ㄧ方發勁,雙方皆動步或先後壓制倒地者,不予計分。
8.推手比賽招法: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但選手雙方不得雙手插腋,以避免抱摔動作。
9.定步與活步推手場地:
(1)長青組:定步推手場地為邊長6公尺的正方形,場地中央設置3公分厚的泡棉定步範本,活步推手場地為邊長8公尺的正方形長。場地中央半徑3公尺劃圓為活步比賽範圍。(年齡限制以公元1967年7月31日以前出生者參加)
(2)社會組:場地同長青組(年齡限制以公元1967年7月31日至公元1999年7月30日出生者參加)
(3)高中組:場地同長青組(年齡限制以公元1999年7月31日至公元2002年7月30日出生者參加)
(4)國中組:活步推手場地圓圈半徑為2.5公尺,定步推手場地同長青組。
(年齡限制以公元2002年7月31日後至公元2005年7月30日前出生者參加)
(5)國小組:活步推手場地同國中組(年齡限制以公元2005年7月31日以後出生者參加)
(四)獎勵辦法:
1.個人部分:7人(含)以上,取前四名;6人以下(含)取前三名。3人取一名。
3人以下得並級或更變交流比賽。各量級20人以上分二組比賽。
參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各隊隊員須照大會規定時間隨同各單位團體到場報到。
(二)大會活動期間全體人員均予以投保300萬公共意外責任險,本大會不承擔選手的任何意外及損傷事故;有關參賽選手保險事宜,請自行辦理。
(三)凡參賽隊伍之各單位隊職員應按指定之位置參觀休息,比賽場地除各該參賽之賽員、工作人員、護理人員以外,均不得進入比賽場內。
(四)各場的比賽時間、賽員比賽順序經大會排定後,不得要求更改且應於出場前三十分鐘接受檢錄。
(五)賽員每次出場比賽,應攜帶大會準備的選手證備查,否則不得參加比賽。
(六)檢錄後不得離開,否則比賽時唱名三次不到時(含未檢錄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
(七)賽員比賽時,必須著功夫裝,禁赤足、赤膊,未按規定者以棄權論。
(八)比賽所需服裝、器械用具請自備,並接受大會人員引導。
(九)比賽時間需服從裁判之判定之。
(十)比賽時需攜帶大會準備的選手證或身分證正本、健保卡正本,學生請帶學生證,以備大會檢錄組查驗。
(十一)賽員如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應取消其比賽資格。
(十二)比賽進行時,如遇特殊事故,經大會宣佈比賽停止時,當場不論進行時間長短,該場比賽不予計分,擇期另行比賽時由大會另行通知。
(十三)所填報名參加本單位賽會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會相關之用途使用。
(十四)報名後如因特殊狀況未能參賽,所繳之報名費將扣除行政相關費用後退還餘款。
(十五)比賽期間必須服從裁判之判決,並遵守大會秩序。
(十六)推手賽員應穿著棉質套頭運動裝、運動鞋或功夫鞋。請依照中華民國太極拳總會頒行之「國際太極拳規則」辦理。
(十七)檢附未滿18歲參賽選手同意書一份,請填妥後於報名時一併寄回主辦單位,未於旨揭期間內寄回同意書者,視為手續不完全,必要時將不予參加抽籤,若使參賽權益受損,概由選手自行負責。
諮詢方式:
海外聯繫人:劉大立
大陸電話:+86-18601034422
臺灣電話:+886-986071130 +886-971258726
Q Q 號碼: 1307713838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報名辦法及收費標準
賽事報名費如下:
在臺灣期間自行安排者:
報名費380/人,會務費180/人(參加賽事活動相關費用),項目費360元/項(單項)、200元/人(集體),武術項目每人必須參加2項單項
備註:參加下列全包方案已經包含:大會報名費、會務費、兩項單項費用、一項團體費用、一項對練費用
每人團費6980/人民幣。各隊領隊/教練優惠價6280/人民幣
全程行程中所列用車司機、導遊、臺灣當地五花住宿(如:深圳維也納酒店)、餐食、小費、保險
餐標每餐250臺幣,共11餐
五花單房差1630人民幣
含香港-臺北往返機票或平潭交通船往返費用
含大會報名費、會務費、兩項單項費用、一項團體費用、一項對練費用
含大會歡迎晚宴
含大會活動T恤、秩序冊、大會會刊
簽證自理,需大會辦理簽證費用300人民幣
備註:因各地航班問題可以調整出發日期
每人團費7980/人民幣。各隊領隊/教練優惠價7280/人民幣
含上海-臺北往返機票或平潭交通船往返費用
含北京-臺北往返機票或平潭交通船往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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