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享受社保的那些權益?具體是怎樣的?

社保在工作的過程中是可以進行繳納的,社保是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我們可以享受社保的那些權益?具體是怎樣的?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的王玉順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個人可以享受哪些社保權益

在社會保險關係中,用人單位既享有權利又承擔義務,那麼個人有什麼權利和義務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個人的權利

1、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根據本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2、個人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3、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其繳費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

王玉順律師:知名律所 專業律師 受人之託 忠人之事

我們可以享受社保的那些權益?具體是怎樣的?

王玉順律師補充:

個人的義務

1、繳費義務

職工要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義務;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農村居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要承擔個人(或家庭)繳費義務;城鎮居民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要承擔個人(或家庭)繳費義務。

2、登記義務

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資料。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瞭解到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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