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看點」執行幹警耐心釋法 達成和解圓滿結案

「执行看点」执行干警耐心释法 达成和解圆满结案

2013年4月26日,申請人與被執行人簽訂了《合作協議》,約定申請人於2013年4月28日前交付被執行人投資款600萬元,被執行人在2013年10月29日前將投資款及所得收益返還申請人。協議簽訂後,申請人如約向被執行人賬戶匯款600萬元。約定的還款期限到期後,被執人未按約定歸還投資款及收益款。經申請人多次催促,被執行人一直迴避未還款,因借款問題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周旋了四年,但仍沒有結果。2017年12月,申請人向西雙版納中院起訴。

「执行看点」执行干警耐心释法 达成和解圆满结案

經西雙版納中院審理認為,雙方《合作協議》中約定的投資款實為借款,收益款項實際為借款利息,雙方為民間借貸關係,判令被執行人向申請人償還欠款及利息。判決後,被執行人仍未履行,2018年5月7日,申請人向西雙版納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張某送達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等一系列執行文書,並多次督促其儘快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然而,被執行人張某仍然無視法院的生效判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5月30日,執行幹警找到張某,當場向張某耐心釋法:按照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在執行人申請期間可以向申請人協商,如果雙方在執行中達成和解,執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確定或調整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果達不了和解,那將繼續按照生效判決要求其繼續履行法定義務。通過執行幹警釋法明理後,被執行人也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判決的嚴重後果。其後,執行幹警主持雙方當事人進行進一步溝通交流,積極促成雙方和解,被執行人張某表示將主動履行義務,雙方達成執行和解,約定每月向申請人支付200萬元 ,直至付清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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