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城市合夥人?

無敵愛小寶

商業模式新貴“城市合夥人”到底能給創業者帶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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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創業者找到我們想招募城市合夥人,而城市合夥人這個商業模式恰好是這兩年才開始興起的,網絡上招募城市合夥人的聲音絡繹不絕,這就引發了我的好奇。

我問了身邊的一些朋友甚至是反問創業者,城市合夥人是什麼?然而得到的答案八九不離十,和招商加盟,代理經銷商這些差不多吧,就是換了個馬甲。

然而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我上網找了許多正在招募城市合夥人的案例,各行各業的都有,除了小部分的項目我覺得是真正領悟到了城市合夥人的精髓之外,其他的所謂“城市合夥人”和加盟商,代理商,經銷商,分銷商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在說自己的項目有多好,交個加盟費開店拿提成等等。

為什麼城市合夥人模式開始興起?

在我看來,城市合夥人的商業模式比傳統經銷加盟渠道的模式更加先進,而且在新零售這個概念出來以後,城市合夥人需求開始集中爆發,很明顯傳統經銷渠道在新零售的衝擊下不再適應長尾零售企業的發展,也就是說無論目前是線上還是線下分銷渠道都存在一個弊端,就是“成本高昂”,線上淘寶天貓流量貴,線下實體門店燒難以為繼。

線上低價競爭,產品質量沒有保障,為什麼?因為在淘寶天貓這些成熟的商城,不花錢想要和同類產品競爭幾乎不可能,你的商品想要一個好的位置展現就必須花大價錢買流量,大部分的錢都投了廣告只能壓縮產品成本,否則談何利潤。那麼對於那些剛開始成長的小眾品牌,產品質量不錯,但是花不起錢的店鋪怎麼辦?

似乎做線下招商加盟是個不錯的選擇,然而現實是傳統渠道分銷的水很深。創業者害怕加盟商會破壞自己的品牌,於是很多公司最後又花大價錢收歸直營,周黑鴨當初虧錢也要收回加盟店就是這個原因;另一方面加盟商也擔心項目方品牌做大了會過河拆橋,“坑”加盟商的錢,這樣的例子也不是沒有過。

城市合夥人模式到底是什麼?

線上線下傳統分銷渠道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市場趨於飽和,頭部效應明顯,廣告成本高昂。於是需要一種新的商業模式出現,讓創業者能夠花小成本將產品推向市場,把更多精力放在產品質量和服務上,消費者能夠通過另外的方式發現小而美的零售品牌,獲得更好的消費體驗,這其實就是城市合夥人模式的初衷。

那麼說了這麼多,城市合夥人到底是什麼,和傳統分銷渠道有什麼不同?消費者,城市合夥人和項目方三者之間都能夠獲得什麼呢?

簡單的說,城市合夥人是在傳統分銷渠道的基礎上融合了粉絲經濟,會員經濟,合夥人制度等一系列中心思想從而形成的新的商業模式。城市合夥人與項目方兩者的關係從加盟的分散式管理搖身一變成了合夥人制的集中式管理,既分散了直營風險,管理也比加盟緊密。

於是企業就變成了對內加盟,對外合夥的一個整體。城市合夥人其實是不需要繳納加盟費的(當然也可以象徵性地收取品牌保證金,但是金額不會很多),因為其本是既是用戶也是股東還是合夥人,所謂的“品牌保證金”其實就相當於入夥(股),雙方共同經營品牌,按協議進行分紅,合夥人自己的銷售額還有提成。

這樣的合作模式體量輕,雙方利益捆綁(城市合夥人要是把品牌做壞了也是自己的損失),創業者獲得了低成本快速擴張市場的契機(如果是請銷售團隊還得發工資);城市合夥人獲得了低成本創業的機遇(自己無須太大的資金投入);消費者能夠獲得更舒適的產品體驗和發現高質低價的商品(沒有中間商差價)。

城市合夥人的商業模式將直營和加盟的優點都結合在一起,創業者,城市合夥人,消費者三者形成了三贏局面的良性循環。當然城市合夥人在現實中仍然存在很多需要解決的問題:創業者如何找到合適的城市合夥人?城市合夥人作為後來者如何熟悉創業者的品牌文化傳遞給消費者?產品“水土不服”怎麼辦?

因此,城市合夥人是有一定門檻的。不僅要對創業者所處的行業要有一定認知,而且還要有一定的人脈,資源甚至是渠道。即使沒有相關行業經驗,企業管理能力,快速學習能力這些也是需要具備的。所以城市合夥人不再侷限在單個“人”上,商家,企業(團隊),甚至是上下游供應鏈都可以參與其中。

所以,城市合夥人模式需要做到求同存異,更要做到因地制宜。在新零售時代,創業者得到的不僅僅是轉型的契機和突破口,更重要的是通過城市合夥人的管理將自己的企業文化傳遞給消費者,讓他們成為口碑傳遞的主力軍,為企業帶來持續穩定的現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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