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判你|新媒體在美國法院的影響和應用

中国审判你|新媒体在美国法院的影响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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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人民法院新聞傳媒總社 張先明

中国审判你|新媒体在美国法院的影响和应用

當今時代,鑑於操作的簡單性,反應的便捷性,界面的友好性,無孔不入的滲透性,動輒數十萬、上百萬的點擊率或關注度等與生俱來的勢能,以臉書、推特、YouTube等社交媒體為代表的新媒體蓬勃發展,不可避免地衝擊著向來以保守著稱的美國司法系統。

CCPIO(美國新聞官協會)—美國法院接觸、瞭解和應用新媒體最多的專業組織—經過連續五年的電子問卷調查發現,美國法院越來越多地開始應用社交媒介工具強化自身與公眾的聯繫,竭力使自身更加公開、透明、易懂,但鑑於保證訴訟程序完整性、堅守職業道德等方面的關切,對新媒體的應用和影響,法官和法院仍然保持著高度警惕。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美兩國法院雖然存在諸多差異,這些調查報告中看似瑣碎簡單,實則攸關司法使命和司法倫理等宏大主題的細微動態,在我國法院新媒體應用全面鋪開,便民利民卓有成效,公正司法、司法為民深入推進的情勢下,隨時觀察和關注相關問題,確保做到揚長避短、防患於未然,相信也一定有很多參考、借鑑價值。

一、新媒體發展狀況和趨勢

近年來,社交媒介持續融入美國人民日常生活,臉書、YouTube、推 特、谷 歌+(G o ogle+)、領英(LinkedIn)和品趣(Pinterest)先行一步,照片牆(Instagram)、色拉布(Snapchat)和瓦因(Vine)緊緊跟隨,全力向快速增長的受眾推銷視覺元素。

美國著名的Mashable在線科技期刊網站曾發佈研究成果透露,美國成年人醒著的時候,通常每天要在智能手機上消磨1小時7分鐘,互聯網/電腦1小時,時移電視32分鐘。《搜索引擎》雜誌則表示,美國人每小時中的16分鐘都在應用社交媒介,71%的美國人通過移動設備訪問社交媒介。

論及新媒體或社交媒介,臉書必然是最重要的話題之一。臉書創立於2004年,2015年8月28日,單日用戶數突破10億;2017年第二季度,月活用戶首次超過20億。在全球,目前數以億計的活躍用戶通過移動設備訪問臉書。據估計,通過移動設備訪問臉書的人,兩倍於非移動用戶。臉書2016年財報顯示,2016年12月,臉書平均每日活躍用戶數為12.3億人,同比增長18%。其中,移動設備平均每日活躍用戶數為11.5億人,同比增長23%。

YouTube是另外一個需要關注的社交媒體。根據2015年7月谷歌發佈的報告顯示,YouTube有超過10億用戶,世界上所有上網的人群中幾乎有三分之一的人每天在YouTube合計消費幾億個小時的時間。對於18歲至34歲的美國成年人而言,YouTube比任何有線電視網絡影響都要大。令人矚目的是,移動設備佔據了YouTube觀看時間的40%以上。

推特是第三個需要關注的社交媒體。自2006年面世以來,推特已經躋身“十大熱門網站”。它有近10億註冊用戶,40%的人不發推文但關注他人推文,並把推特當作獲取新聞資訊的主要來源。它極具流動性,43%的用戶在智能手機上應用推特。

除了這三個主要社交媒體之外,谷歌+、領英、品趣、照片牆、色拉布、瓦因等,也都是比較流行的社交媒體,用戶數普遍上億。

2017年9月,美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發佈一項調查報告。這份覆蓋近5000名美國成年調查對象的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8月,三分之二(67%)的美國人表示他們至少在社交媒體上獲取部分新聞,相較於2016年初以來出現小幅增長。調查報告稱,2016年下半年美國總統選舉即使進入白熱化狀態時,也僅有62%的美國成年人從社交媒體獲取新聞。

調查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8月,超過半數(55%)的50歲以上的美國人在社交媒體網站上獲取新聞,比2016年的45%高出10個百分點。與此同時,50歲以下的美國人中,2016年和2017年均有多達78%的人從社交媒體獲取新聞。

近年來,從推特、YouTube和色拉布上獲取新聞的受眾比例也增加了。自2013年以來,至少有一半的推特用戶從推特平臺獲取新聞,2017年由於出現了一位經常在推特平臺上發佈消息的總統,這一比例上升到約四分之三(74%),比2016年上升了15個百分點。在YouTube上,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用戶通過這個平臺獲得新聞(32%),高於2016年的21%。色拉布用戶的新聞使用量達到29%,增加了12個百分點。

但是,從總體上看,臉書目前仍然領先於其他社交媒體網站,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臉書的龐大用戶群。大約三分之二的美國人(66%)使用臉書,大多數用戶在臉書上獲取新聞,與2016年相比變化不大。

就可預見的近期圖景,大多數新媒體專家表示,現在所有社交媒體都將獲得更多流量。同時,人們將把更多時間花在視覺網絡上,並通過移動應用程序應用社交媒體。在一個不確定的未來,有一件事是顯而易見的—臺式電腦的依賴將持續下降,移動應用將會越來越強大。此外,社交媒體將為網站帶來越來越多的流量,靜態網站將越來越邊緣化。

二、新媒體給法院帶來的影響

2014年8月,美國法院新聞官協會(CCPIO)、全國州法院中心(NCSC)和俄亥俄大學E.W.斯克裡普斯新聞學院聯合公佈了第五份有關美國法院新媒體應用狀況的調查報告。

這份目前為止網上公開發布的最後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14年,37%的法院為他們的法庭設置了社交媒介政策,而一年前這一比例約為29%。與2013年的調查數據相比,法庭的社交媒介應用量正在增長:臉書的應用率上升了5%以上,推特的應用率增加了3.5%,YouTube的應用率增加了3.2%。

實際上,法院也幾乎只應用臉書、推特和YouTube三種社交媒介工具。接受六種社交媒介工具應用情況的調查時,只有少數法院表示他們用過網絡相冊,至於品趣或色拉布,沒有法院說他們用過。

說到臉書、推特和YouTube三種社交媒介工具,法院認為每種工具都有各自的獨特價值。超過60%的法院用推特來發布決定和處理緊急事務;超過50%的法院用臉書來發布招聘啟事;超過50%的法院用推特收集和監測資訊。

隨著這些工具的應用,人們也越來越相信,社交媒介是法院與公眾聯繫的必要手段。超過42%的法院官員持這種觀點,26%的法院官員認為沒有必要。而2013年,42%的法院官員認為沒有必要,34%的法院官員認為有必要。約三分之一的法院官員在這個問題上保持中立,大約意思是無所謂。

相應地,對於禁止普通公眾包括訴訟當事人把移動電話和其他移動電子設備帶進法庭的做法,司法人員的看法也有變化。2014年,45.8%的人表示反對,42%的人表示同意,超過12%的人保持中立態度,反對和同意之間差別不大。但在2013年,反對和同意之間的差距較大,37.6%表示反對,52.4%表示同意,10.1%表示中立。

這些情況說明,法院越來越意識到了公眾希望在法庭裡攜帶手機或其他移動設備的期待,也正越來越多地應用新媒體工具強化自身與公眾的聯繫,竭力使自身更加公開、透明、易懂,但新舊觀念和新舊做法仍在激盪和搖擺,目前仍然無法形成大致一致的意見。

不過目前有一點可以明確的是,雖然相當比例的人們對社交媒介的重要性給予了高度肯定,但調查報告顯示,法院人士仍然對社交媒介保持警惕,四分之三的人在職場生涯中從不應用任何社交媒介。越來越多的受訪者(41%)表示,應用臉書會引發隱私問題。2013年,這個數字僅是30%。

隱私問題之外,對於法官應用社交媒介時是否能夠避開道德風險的顧慮似乎也有增加趨勢。調查報告顯示,2014年,只有44.5%的人認為能夠避開,比2013年持此看法的人佔比下降5%多。27.1%的人認為避不開道德風險,超過28%的人保持中立態度。

律師及陪審員也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新媒體的影響。費城律師協會前幾年曾發佈一份職業道德準則,向律師提供指導,告訴他們如何在民事或刑事案件中為客戶的社交媒介提供建議。

具體來說,這個準則允許律師建議客戶在社交媒介賬戶上更改隱私設置,但不允許律師做出慫恿或故意允許客戶刪除或銷燬推特內容的行為。相反,這個準則稱,所有社交媒介內容都必須以某種方式予以保存。

律師之外,陪審員對新媒體的應用情況也是司法界關注的問題之一,畢竟他們在事實認定方面權力巨大,非常重要。聯邦司法中心曾對近500名聯邦法官進行過一項調查,發現陪審員不當應用社交媒介的事例非常少,只有33個法官稱審判或評議過程中存在陪審員應用社交媒介事例。

情況雖然還不錯,但為了防止陪審員過度沉迷於社交媒介,大多數法官表示他們會親自向陪審員解釋為什麼禁止應用社交媒介,一些法官則表示會依靠其他陪審員、律師和法庭工作人員來提醒陪審員切勿不當應用社交媒介,有的還把這些規矩納入到正式的陪審團指南。

三、新媒體在法院的應用案例

隨著新媒體技術的日益發展,歡迎和排斥的人越來越多,短時間內很難說哪一方就一定會佔據壓倒性優勢,但新媒體現在已經成為一個活生生的客觀存在,這也是不爭的事實,區別不過是應用多少和程度深淺等問題而已。

CCPIO調查發現,在不斷擴展的新媒體平臺領域,臉書、推特和YouTube在法院最受歡迎。為了推動和普及新媒體應用,CCPIO選擇一些新媒體應用方面的典型案例予以推介,同時還介紹了一些相應的運營維護經驗。

(一)臉書:案件排期公佈平臺

法院已經不聲不響地給臉書安排了越來越多的日常事務。許多法院開設的臉書,帖文內容集中在公眾關心的案件排期等事務方面。與其他用戶一樣,法院發現,視覺效果會極大地提升臉書帖文的關注度,因此許多法院利用這個平臺為升遷或退休員工增加公眾接受度,集聚職業成就。同樣地,司法官員的提名或任命也是法院臉書頁面上的常見話題,這有助於公眾瞭解以前不太透明的程序。

就如何運營和維護臉書,CCPIO建議:逐周制訂信息發佈計劃,逐日執行,一天只發布一次信息,避免飽和投放;附屬於自身法院或者與自身法院有關的相似頁面,要以相似功能予以應用;應用分享功能,從關聯人那裡分享相關故事;可能的情況下,除了文字之外,儘量應用圖片圖表等可視化元素;制訂預防濫發、褻瀆等行為準則。

(二)推特:法院最常用的社交媒介

作為法院最常用的社交媒介工具,推特的應用發展很快,很多情況下已經成為向公眾和媒體傳播重要、緊急信息的主要載體。

就如何運營好推特,CCPIO建議:選擇一個描述性的用戶名;要增加曝光率,除一些國家的法律和法院組織之外,一定要“跟隨”當地新聞單位;每天平均發推最多3次;提到另一個組織的工作、故事或成就時,要使用該組織的推特稱呼;每週從其他推特轉推一次新聞。

(三)YouTube:顯著舒緩工作人員負擔

法院發佈到YouTube上許多視頻,針對的都是那些自稱為當事人的用戶,內容包括諸如怎麼打官司等。法院稱這些視頻顯著舒緩了工作人員的負擔,否則,他們將不得不直接應對視頻裡展示的那些問題。

就如何運營YouTube,CCPIO建議:以“怎麼做”和“人之所期”視頻來服務和吸引目標受眾;把視頻和法院網站鏈接起來;對內容進行分類和標籤,包括視頻描述,要儘量匹配搜索引擎容易抓住的關鍵詞;就有趣的話題採訪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員;多使用精通技術的實習生;參加與法院有關的公共活動時儘量用手機錄下來;創建適合英語水平有限的人群觀看的視頻。

(四)博客:促進公眾對司法的理解

在過去幾年裡,法律教授、律師、法律圖書館員和法律分析師開設的法律博客和司法博客數量急劇上升,但法院和法官中開設博客的數量相對較少。

就如何運營博客,CCPIO建議:確保博文簡短,把字數控制在250個字以內;定期發文,要制定一份發文計劃,手邊儲備幾篇文章,確保工作繁忙時也有文可推;闡明自身立場,給予受眾關注的理由;展示法院成就;利用訪客帖子豐富觀點和聲音;及時回應公眾聚焦問題;文章標題要凸顯觀點,儘量匹配搜索引擎容易抓取的熱門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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