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半年房租住倆月被逼退房 物業費糾紛牽出黑中介

“押一付六”租了套房子,僅住了2個月便因物業費糾紛而遭到威逼退房。

“我懷疑自己是遇到了黑中介,現在想通過相關部門進行維權,結果連維權對象都確認不了。”當事人說。

本地房屋租賃市場的現狀究竟如何?生意火爆的房產中介行業又存在哪些暗箱?市民在租賃房屋時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交半年房租住倆月被逼退房 物業費糾紛牽出黑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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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經歷 “押一付六”僅住倆月就被逼退房

本以為簽訂了租房協議便可以順理成章地租下安身之所,不想卻因此陷入糾紛,而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糾紛的另一方還是一家“黑中介”。

“房源是從網上找的,諮詢時對方稱自己是一家房屋中介,出租房內配套設施齊全,簽訂租賃協議後便可拎包入住。”與對方進一步溝通後,趙玉佳同意了“押一付六”的承租方式,原因是協議租賃週期越長,租賃費用越低。

一個月2000元的租金,連押帶租一共向對方支付了14000元,而在住了2個月後,趙玉佳卻收到了對方要將房子收回的通知。

根據趙玉佳的描述,對方要求將房子收回一事源於雙方在物業費等費用方面出現的糾紛。入住後趙玉佳發現,此前該房屋有5個月的物業費未交。

“我懷疑自己是遇到了黑中介,現在想通過相關部門進行維權,結果連維權對象都確認不了。”趙玉佳說。

“你如果需要租這類房屋,我們可以為你推薦其他位置的,你只需要把租房的要求告訴我們。”一名信息發佈者說。

“你發佈的這套房源,即便是所有配套齊全,按目前的市場行情也很難租到2200元一個月,如果租賃價格能低一些的話,我可以直接與你籤租賃協議。”

“其實就是相當於由我們承租託管了,這樣你也省時省力,即使是中間無人租賃,你依然有租賃費拿。”對方說。

“但由於目前房產中介設立門檻較低,從業者魚龍混雜,黑中介等亂象屢禁不止,因此引發的糾紛也不在少數。”謝廣順說。

》》延伸思考行業缺乏標準 亟待有效監管

如謝廣順所說,眼下,對於承租房源再進行轉租這一運作方式的質疑,主要集中在惡意抬高租房價格這一方面,這一行為擾亂了正常的房屋租賃市場。

《辦法》規定,出租人不得向不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的個人出租房屋,並應當按照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承租人賠償損失。

而出租人如違反上述規定,將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的,由房產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過30000元的罰款。

“從現有的法律法規來看,我國租賃市場目前缺乏硬性法規,這便很難規範承租人、出租人和房產中介等各方。”

楊於偉表示,根治房屋租賃市場的亂象,政府及相關部門應該對該行業做出規劃和指導,健全相關法律法規,使監管做到有法可依,出臺相應的配套扶持政策,推進租賃市場健康發展,以此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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