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丨收繳非法槍支彈藥,6月底前上交從輕處罰~

警方通告丨收缴非法枪支弹药,6月底前上交从轻处罚~

警方通告丨收缴非法枪支弹药,6月底前上交从轻处罚~

根據全國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部署,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即日起至本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動上交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可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逾期則從嚴懲處。

違法犯罪行為應立即停止

並投案自首

《通告》明確規定,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盜竊、搶劫、搶奪、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通過互聯網等渠道違法違規制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信息以及製造、銷售仿真槍等均為違法犯罪行為,必須立即停止並投案自首,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上交當地公安機關。

《通告》中所稱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制式槍支、能發射制式彈藥或者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爾/平方釐米的非制式槍支以及槍支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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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圖片源自網絡

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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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於製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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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自首、主動上交、檢舉揭發者

可減輕處罰

《通告》規定,凡在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同時對於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舉報有功者,獎勵!

窩藏包庇者,嚴懲!

《通告》要求,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不及時報告的,依法處罰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公民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警方提醒:廣大人民群眾在購買玩具槍時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不要購買無生產廠家、無許可證號、無產品標誌、來源不明的玩具槍,不要購買仿真槍、火柴槍等易於造成危害的物品。

據瞭解,自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以來,杭州警方在嚴打槍爆違法犯罪活動的同時,開展了多輪次的集中檢查、清查收繳、打擊整治工作。

警方通告丨收缴非法枪支弹药,6月底前上交从轻处罚~

截止目前,已清查收繳和接收群眾主動上交的各類槍支234支、各類子彈22914發、炸藥3084公斤、雷管4439枚、導爆索17460米、仿真槍38支、管制刀具1486把、弩15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4000公斤,確保了我市社會面的平穩以及槍爆物品“不打響、不炸響”。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關於依法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

嚴厲打擊槍爆違法犯罪的通告

為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全面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徹底收繳流散社會的各類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依法嚴厲打擊違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管理的違法犯罪活動,根據《刑法》《槍支管理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嚴禁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禁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嚴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嚴禁盜竊、搶劫、搶奪、走私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禁非法攜帶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嚴禁通過互聯網等渠道違法違規制作、複製、發佈、傳播含有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信息;嚴禁制造、銷售仿真槍。

二、凡違反上述規定的,必須立即停止違法犯罪行為並投案自首,將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上交當地公安機關。

三、凡在本通告公佈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動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從嚴懲處。

四、違法犯罪人員有檢舉、揭發他人涉槍涉爆違法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涉槍涉爆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五、凡槍支、彈藥、爆炸物品被盜、被搶或者丟失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不及時報告的,依法處罰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公民發現遺棄的槍支、彈藥、爆炸物品或者疑似爆炸物品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七、廣大人民群眾在購買玩具槍時要選擇正規廠家生產的產品,不要購買無生產廠家、無許可證號、無產品標誌、來源不明的玩具槍,不要購買仿真槍、火柴槍等易於造成危害的物品。

八、本通告所稱槍支包括:軍用槍、獵槍、射擊運動槍、麻醉注射槍、氣槍、彩彈槍、火藥槍等各類制式槍支、能發射制式彈藥或者槍口比動能大於等於1.8焦爾/平方釐米的非制式槍支以及槍支零部件;彈藥包括:以上各類槍支使用的制式、非制式彈丸;爆炸物品包括: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震源彈、黑火藥、煙火藥、手榴彈、地雷等各類爆炸物品以及列入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可用於製造爆炸物品的危險化學品。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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