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北大教授涉嫌性侵: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一個人完成的!

前北大教授涉嫌性侵: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一個人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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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前北大教授瀋陽被爆涉嫌性侵學生高巖,導致高巖自殺身亡。這段風波讓我想起去年4月離世的臺灣作家林奕含。

2017年4月27日,凌晨3點,林奕含在家裡自縊身亡。

自殺前,她給大學好友發了一條信息,裡面寫:I wish so much that I was killed the first time I got raped。她希望自己在第一次被強姦的時候,就已經死了。

林奕含第一次被補習教師陳星強姦的時候,尚未成年。和世人預想的常情不同,當暴力和傷害發生後,這個自尊又敏感的少女,因為自尊而選擇沉默,因為敏感而痛苦記錄。她試圖選擇一條最陡峭的道路來把老師對她的侵害合理化——愛上他。

後來,在根據自己真實經歷改編的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林奕含寫道:“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要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當然,她在這部小說裡也寫:“從十三歲到十八歲,五年,兩千個晚上,一模一樣的夢。”少女愛上強姦犯,林奕含後來在受訪時說,這個噩夢般的故事,折磨、摧毀了她的一生。

僅僅26歲的一生。

林奕含一度結婚,又協議離婚。

她有一篇叫《石頭之愛》的文章,裡面有一段提到丈夫B:“我當然有腳,我與B的家也絕非300平米,但我總說:‘幫我倒杯水水。’不是白開水,是水水,噘嘴飛吻似的疊字。B的駝背拉弓,大腳兩步。倒太滿是要我學狗舔水,倒太淺是小氣。那兩步,是我生命最壯麗的時光。”

這是我聽過最蒼涼也最悲傷的壯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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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其實,初戀即畸戀。

13歲那年,房思琪被補習教師李國華侵犯。從此,房思琪常常不回家,即便回到家裡,也是一個勁地哭,把臉埋在枕頭裡尖叫。她在日記裡寫:“我必須寫下來,墨水會稀釋我的感覺,否則我會發瘋的。”

這是一個早慧而細膩的少女面對命運的重錘,能做的為數不多的掙扎。

前北大教授涉嫌性侵: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一個人完成的!

施害者李國華當然是罪無可赦的。在小說裡,林奕含這樣描述他的心理:

李國華在思考。數了幾個女生,他發現姦汙一個崇拜你的小女生是讓她離不開他最快的途徑。而且她愈黏甩了她愈痛。他喜歡在一個女生面前練習對未來下一個女生的甜言蜜語,這種永生感很美,而且有一種環保的感覺。

而李國華之所以敢對房思琪下手,是因為對少女的心思瞭如指掌:

一個如此精緻的小孩是不會說出去的,因為這太髒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傷人傷己的針,但是在這裡,自尊心會縫起她的嘴。

當李國華在侵犯房思琪的時候,他還要對著天花板說:

這是老師愛你的方式,你懂嗎?……這是兩個互相喜歡的人能做的最極致的事情,你不可以生我的氣。你不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勇氣才走到這一步。

但令人噁心和絕望的,並不是惡魔的嘴臉和爪牙。那是人生中非恆定的偶然。真正叫我透不過氣的,是房思琪所有試圖傳遞的求救,都被無情的拒收了。

在飯桌上,房思琪試探著問媽媽:“我們的家教好像什麼都有,就是沒有性教育。”媽媽詫異地看著她:“什麼性教育?性教育是給那些需要性的人。所謂教育不就是這樣嗎?”思琪一時間明白了,在這個故事中父母將永遠缺席,他們曠課了,卻自以為是還沒開學。

情同雙胞胎的朋友怡婷,想象不到思琪的痛苦,還暗自怨責她獨佔了兩人都崇拜的老師。得知她和老師保持關係後,怡婷因為誤解,還覺得思琪髒。

作為底線的法律,也無法從實際意義上給施害者任何的懲戒。在思琪發瘋之後,怡婷去找律師求助。那一段是這樣的:

律師說:“沒辦法的,要證據,沒有證據,你們只會被反咬妨害名譽,而且是他會勝訴。”“什麼叫證據?”“保險套衛生紙那類的。”怡婷覺得她快要吐了。

而在現實中,的確有遭遇性侵的受害者對疑犯提出訴訟。因為證據不足無法定罪的是多數,其中大量受害者,會遭遇疑犯配偶以通姦罪反訴。換句話說,我受到性侵,還可能被判刑。

房思琪,或者說林奕含或多或少地理解了:任何的性侵害,表面上是個體對個體施加的暴力,但無形中卻是整個社會一起完成的。

她別無選擇。只能自我欺騙:我是愛他的,兩個相愛的人發生關係,彷彿就沒那麼難以接受。稍微清醒一點的時候,又這樣想:如果先把丟棄了,那別人就沒法再丟棄一次。

林奕含通過房思琪的口吻說:“在這愛裡她找不到自己。她的孤獨不是一個人的孤獨,是根本沒有人的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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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別人讀《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怎樣的感受。但我強烈地體會到,林奕含筆觸越冷靜,姿態越抽離,她的痛苦就越深。任意翻開一頁,不論是細節描述還是情緒抒發,都清晰地傳遞出一種信號:她不想再活在這樣的人世。

前北大教授涉嫌性侵:任何關於性的暴力,都不是一個人完成的!

而這封小說形態的“遺書”,不過是為了勸慰或者告誡我們這些苟活的人:我放棄了,我離開了,我沒有得到自己的救贖。人生就是有很多旁人難以同情的苦難,人生就是有很多不能和解的曲折。如果誰能倖免於難,一定要好好地活,有尊嚴地活,儘可能不加傷害地活。

如果遇到類似的性侵犯,至少不要不動腦子地說:“誰讓你穿那麼騷?”“別人怎麼好好的,怎麼就瞄上你了?”

如果身邊有受害者,至少不要迫使他/她沉默:“這種事讓別人知道你以後還怎麼做人?”

如果有機會呼籲法律和制度的完善,至少不要袖手冷眼地旁觀:“總有人會管的,和我有什麼關係?”

據報道,林奕含過世之後,臺灣在行動。《人物》雜誌的文章這樣記錄:

對補習教師陳星的調查開始了,不利於性侵受害者的法條廢除了,防狼師的新制度制定了。像是某種暗合,一場轟轟烈烈的#MeToo運動,從西到東,喚醒無數行走於幽暗歲月的女性。親歷者受到舔舐與安慰,圍觀者長出理解與寬情。

即便黑暗的故事沒有光明的結局,至少,為了我們自己,為了我們的孩子,為了還活著的人,不要再對無處不在的性暴力表露出慣性的冷漠。

在小說裡,李國華髮現,“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而林奕含則說:“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當成美德是這個偽善的世界維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這是多麼令人心痛的領悟。

很多時候,這個社會病了。有理性和良知的人,應該把自己從集體無意識的病態之中摘出來,再訴諸行動。

在小說的後記裡,林奕含寫了這樣一段話:

我怕消費任何一個房思琪。我不願傷害她們。不願獵奇。不願煽情。我每天寫八個小時,寫的過程中痛苦不堪,淚流滿面。寫完以後再看,最可怕的就是:我所寫的、最可怕的事,竟然是真實發生過的事。而我能做的只有寫。女孩子被傷害了。女孩子在讀者讀到這段對話的當下也正在被傷害。而惡人還高高掛在招牌上。我恨透了自己只會寫字。

我看了之後,當即像捱了一記悶棍。然後,身為青春與命運的倖存者,我對自己說,不要退縮。

希望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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