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20年,奧巴馬可以再次競選總統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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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即使美國部分百姓再希望有一個正常的總統,找一個不退出國際人權組織的總統

,但是奧巴馬絕對不可能的了。

首先奧巴馬已經連任了美國兩人總統,那有沒有人突破兩任呢?的確有,唯一突破兩任的總統是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他不僅突破了兩屆,而且獲選了四任美國總統,直到1945年離世才結束了他的總統人生。

羅斯福能連任四屆絕對不是浪得虛名,在1930年經濟大蕭條時期,推行新政讓美國經濟得以復甦,在二戰時期主對日作戰,為反法西斯作戰貢獻了不可估量貢獻,在二戰末期推行雅爾塔談判和構建聯合國體系,奠定了美國成為現在世界霸主的框架。


正是因為羅斯福的成就,才讓他連續擔任了四任總統,如果把奧巴馬的政績和他的放一塊,就顯得小巫見大巫了。另外美國現在的制度也不會允許奧巴馬連任,在1951年頒佈的的憲法第22條修正案中規定:“任何人不得任總統之職兩屆以上。”,所以說奧巴馬是沒戲了。

這種規定在美國建國時並不存在,由於1796年華盛頓任期兩屆之後主動放權,以後總統也都效仿華盛頓只連任兩屆。但是這種平衡卻被羅斯福打破,由於害怕一人當政太久容易造成權力過於集中和不穩定,因此在1951年明文規定總統不可連任。


奧巴馬雖然不可能再次連任,但是奧巴馬身為前總統和推特網紅,他在美國的影響力依然巨大。前五天左右就有外媒報道奧巴馬接見多位有意競選總統的民主黨人士,奧巴馬給他們提出了一定的意見,也是在尋找下一個任期總統競選人的合適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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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了,根據美國現行的憲法第22修正案,有明確規定:“無論任何人擔任總統職務不得超過兩次,無論任何人在其他人當選總統任期內,履行總統職務超過兩年以上,不得擔任總統超過一次。但本條款不適合國會提出本條款正在擔任總統職務的任何人。這句話讀起來有點繞口,簡單的來說總統任職不得超過兩次。美國有規定如果總統無法履行義務,由副總統履行總統職務。如果履行總統職務超過兩年,這就算一次了。但是在下一屆總統生效。

這個修正案是在1947年提出了並在1951就通過的,奧巴馬肯定要遵守這個修正案了。其實最早的時候美國總統是沒有連任連遠限制的,不過美國第一屆總統華盛頓在連任兩屆後主動退出,為後來的總統所效仿。

1789年全票當選美國總統,作為首位總統,華盛頓就是總統的象徵。因為當時誰都不知道總統是什麼樣子的,世界上也沒有供參考的對象,世界上也從來沒有出現過總統。華盛頓如何做都是為後來的總統樹立模版。

華盛頓在1783年獨立戰爭戰爭結束後就把軍事指揮權交給了國會。他實際上已經無心於政治,他在就任總統前的1788年寫給朋友的信中提到:“接受總統職務就是我一生中作出的最大犧牲。”在他連任兩屆總統後就主動要求退出。所以為後世的總統作出了表率。

但是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因為戰爭正如火如荼的進行著,大選可能會影響到戰局,所以被推遲了。而在之後,美國就提出了憲法修正案,規定了總統任期不得超過兩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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