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人員曹武回國投案 武漢已追回外逃人員23名

2018年6月19日,在湖北省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的堅強領導和武漢市委追逃辦統籌指揮下,經武漢市人民檢察院、江漢區紀委監委、江漢區公安分局、江漢區人民檢察院紮實工作,外逃人員曹武主動從加拿大回國投案。

曹武,男,1965年10月出生,武漢國鋒經貿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1996年10月,曹武夥同他人擅自挪用國家公款用於償還武漢國鋒經貿有限責任公司貸款。2000年5月8日,武漢市人民檢察院以曹武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其立案偵查。2007年,曹武逃往加拿大。

武漢市委、市紀委監委高度重視該案查辦工作,市委追逃辦集聚多方力量,採取多種措施強力推進。相關單位綜合運用法律威懾、政策感召和親情感化等手段,最終促使曹武回國投案並全額退繳贓款。據悉,曹武系湖北省“天網2018”行動啟動以來首個被追回的職務犯罪外逃人員,也是武漢市監委成立後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的首戰成果。“天網”行動啟動以來,武漢市先後追回“百名紅通”朱海平、蔣謙等外逃人員23名,到案人數超過八成。

海外不是法外,避罪沒有天堂。6月6日,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向全世界發佈了《關於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這再次彰顯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誠如《北京反腐敗宣言》所指,“腐敗破壞社會公平正義,損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阻礙經濟健康發展,是必須治理的社會‘毒瘤’”。外逃人員在國內大肆攫取鉅額公共錢財後逃至境外,妄圖逃避法律制裁,為道德所不允、為紀律所不許,為國法所不容。“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網行動”馳而不息,曹武外逃11年,其到案再次向全世界表明了“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五年、十年、二十年都要追”的信念和決心。

匿於海外者,雖遠必追。武漢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全市追逃追贓各責任單位必將遵照習近平總書記作出的“不管腐敗分子逃到哪裡,都要緝拿歸案、繩之以法”的指示要求,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狀態和一往無前的奮鬥姿態,擂響前行戰鼓,手持正義長劍,如公告所宣示“不遺餘力地把侵害人民利益的外逃腐敗分子追回並繩之以法,決不允許他們逍遙法外”。尚滯留海外的外逃腐敗人員應及早認識“匿於海外”終究是幻想,只會讓自己陷入無人可靠、無錢可花、無居可住、無路可走的“四無”境地,只有迷途知返、早日投案才是陽光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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