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崗補貼申報正式啟動,補貼對象、條件、標準是什麼?快看!

為更好的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預防失業作用,助力企業脫困發展、減少失業、穩定就業,按照國家人社部的統一部署,

決定從2018年至2020年在全蘭州市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申報工作自6月15日正式啟動,失信企業不得享受穩崗補貼。

失信企業不得享受穩崗補貼

此次補貼對象:在蘭州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且採取有效措施穩定就業崗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甘肅省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指標4%(含4%)的參保企業。

補貼條件:1、企業申請本年度即2018年度穩崗補貼,按照上年度即2017年度企業參保繳費及裁員情況進行審核認定,企業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⑴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上年度失業保險費。⑵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4%(含4%)。

2、如果企業滿足以下條件,也可享受相應年度穩崗補貼。⑴2013年至2017年之間失業保險無欠費,因故錯過穩崗補貼申領期的企業(不含2014年度至2017年度已申報但審核未通過,或申報後自動放棄的企業),可在2018年12月10日前說明情況提交書面申請,辦理相關審核手續,享受相應年度的穩崗補貼。⑵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性困難,在2013年至2017年之間未能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可在2018年12月10日前補繳相應年度失業保險欠費後,享受相應下一年度的穩崗補貼,免收滯納金。

3、符合條件的企業每年度只能申請享受一次穩崗補貼,不得重複申領。

4、失信企業不得享受穩崗補貼。

5、申報企業在提交申報資料前,須進行穩崗補貼實名制的註冊登記(網址:http://wgbt.mohrss.gov.cn),在實名制登記時,只填報2018年度的申報數據,2014年度至2017年度的申報數據不再填報;穩崗補貼實名制系統2018年新註冊登記企業“失業保險參保地”一欄按穩崗補貼申報所在縣區(市本級、蘭州新區)填寫,2017年已註冊登記的企業,系統“所屬地區”如果與2018年度穩崗補貼申報所在縣區(市本級、蘭州新區)名稱不一致,請與市人社局失業預警處聯繫進行修改,聯繫電話:8455013。

6、2017年底參保人數50人以上(含50人)的申報企業,未進行失業動態監測系統註冊登記的,在提交申報資料時,在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指導下進行失業動態監測系統的註冊登記(http://www.sydtjc.cn),註冊登記時系統中現在人數一欄按註冊登記當月企業實有人數填報。納入失業動態監測的企業,須指定專人負責在每月20日至26日監測期間,登錄失業動態監測系統及時填報本企業當月人員增減變化情況,並確保填報數據的準確性;對於不按月及時準確填報,造成下一年度本單位穩崗補貼審核出現錯誤或不能享受穩崗補貼,其後果由企業自行承擔。

上年度未裁員的取消原穩崗補貼分檔享受規定

補貼標準:

1、從2018年起,對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4%(含4%)的,取消原穩崗補貼30%-50%的分檔享受規定,補貼額度統一調整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但享受2014年度至2017年度穩崗補貼仍按30%-50%分檔享受,即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小於等於2%,享受比例為50%;裁員率大於2%小於等於3%,享受比例為40%;裁員率大於3%小於等於4%,享受比例為30%。

2、從2018年起,對化解過剩產能的鋼鐵、煤炭、煤電等行業,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採取技能培訓、轉崗培訓、輪班工作、協商薪酬等辦法穩定工作崗位且經有關部門認定,符合申報條件,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複核後,可享受該企業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80%的穩崗補貼。

資金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生活補助等

穩崗補貼資金主要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職工生活補助等相關支出。

用於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可自主選擇繳納用人單位或職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有失業保險歷史欠費的企業需優先按照清欠計劃補繳歷史欠費。用於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企業要切實將穩崗補貼用於開展基層員工崗位技能、業務提升、待崗、轉崗培訓等相關支出,不得借出國考察、觀光旅遊等名義套取挪用補貼資金。穩崗補貼用於技能提升培訓、轉崗培訓,企業要由相關會議決定,制定詳盡的培訓方案。

用於職工生活補助:根據物價上漲、員工生活水平下降等因素,企業可以給職工發放肉食、副食等實物補貼,也可以用貨幣形式發放生活補貼。穩崗補貼用於職工生活補助,對於發放範圍、標準,企業要由相關會議決定,要在全體職工範圍內進行公示,以貨幣形式發放生活補貼必須通過銀行打入職工個人銀行卡,並保留相關財務及銀行發放憑證備查。

穩崗補貼資金應嚴格按企業申請計劃規範使用,如變更申請計劃,需向蘭州市人社局提交書面情況說明,經蘭州市人社局同意後可更改資金用途。在申報當年穩崗補貼時,需將上年度申領的穩崗補貼資金全部使用、不得有結餘並提交資金使用情況(2014年至2017年之間,因故錯過穩崗補貼申領期或補繳2013年至2017年之間失業保險費欠費後申領相應下一年度穩崗補貼的企業,申領2014年度至2018年度穩崗補貼,一併申報一併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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