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是什么?跟计生津贴有什么区别?

生育津贴是什么?跟计生津贴有什么区别?

生育津贴为员工分娩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计生津贴为员工流产后休产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里明确,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题主提到的“岗位津贴”、“地区性津贴”、“保证生活性津贴”等,是属于上述的第(四)项“津贴和补贴”,这里的“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主要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而“生育津贴”,是属于上述的第(六)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两类,第一类是按政策规定应支付的工资,第二类是附加工资、保留工资等。“生育津贴”是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属于按政策规定应支付的工资,这类范围较多,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注意:此津贴非彼津贴,这两点区别也很重要。

如果是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通常是在工时工资等基础之上额外补偿的,是累加关系;

如果是特殊情况下按政策规定应支付的工资,实际上本身就是工资了,一回事儿,所以,生育保险领取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重复领取,是替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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