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龍門法院三小時順利執結一起歷時七年的“骨頭案”

為打好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響應上級法院關於“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專項活動部署,6月12日上午,龍門法院聯合龍門縣公安局、司法局、畜牧局等有關單位,依法對位於龍門縣龍城街道的涉案土地予以強制清場,給一起歷時七年的“骨頭案”畫上句號。

該案是一起承包合同糾紛案件。2012年,經龍門法院一審、惠州中院二審依法審理,判決解除原告某柑桔場與被告陳某簽訂的《魚塘承包合同》,某柑桔場應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5天內支付補償款30餘萬元給陳某,陳某應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15天內將所承包的魚塘、房屋、豬舍、果樹範圍內的土地交付某柑桔場管理使用。然而,判決書生效後,陳某拒不履行,某柑桔場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执行攻坚」龙门法院三小时顺利执结一起历时七年的“骨头案”

當天上午8時,龍門法院副院長楊志偉帶領執行幹警、法警共30餘人奔赴涉案土地所在地。在使用警戒線隔離出執法區域後,執行法官依法向被執行人宣讀強制執行法律文書。隨後,人員控制組、財產清點組、遷出實施組等各個工作小組各司其職,對涉案場地採取斷電措施、對土地範圍內的豬舍及平房進行清空並拆除。同時,龍門法院充分利用執行信息化建設的先進成果,由配備執行單兵裝備的執行人員實時將執行現場的畫面傳回執行指揮中心,龍門法院院長賴懋文坐鎮指揮,根據現場傳回的實況信息作出指示,統一安排部署執行行動。

在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陳某簽下承諾書,表示願意主動交回涉案土地。經過三個小時的工作,涉案土地上的平房、豬舍清理完畢,龍門法院順利將土地交付申請執行人使用,案件得到妥善執結。

「执行攻坚」龙门法院三小时顺利执结一起历时七年的“骨头案”
「执行攻坚」龙门法院三小时顺利执结一起历时七年的“骨头案”

如此大規模的清場行動,如何能保證順利、安全、有序進行?龍門法院執行局局長唐偉介紹,該院高規格成立了執行專案組,對執行現場進行摸底,制定出周密詳細的執行方案,並多次找到被執行人做思想工作,耐心地給對方分析利弊,最終成功緩解了對方的對立情緒。唐偉強調當日的清場行動得以圓滿完成,有賴於在當地縣委政法委的領導下,各相關部門全力協助執行,實現大規模的高效聯動作戰。

來源/ 龍門縣人民法院

校對/ 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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