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亂收費該怎麼辦?

龍2729330035698

在對物業服務不滿的呼聲中,亂收費是造成最多不滿的原因之一。那麼為什麼會經常的發生這樣的亂收費而引起業主不滿的聲音呢?



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1、物業費用的定製缺乏有效的監督。物業費用的定製都只是有個大體的規定,具體細節的定製則交給了物業公司和業主大會。而業主大會作為廣大業主的分散個體很難能有效的統一價格和意見。

2、小區相關費用的設立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比如停車費的收取、車位的使用權利、建築垃圾費、和一些相關的增設服務。導致很多費用的收取物業覺得理所當然而業主又覺得無理取鬧。

3、雙方在費用上的價格存在分歧。業主覺得費用收取過高,而物業公司方面又覺得價格合理。到底合不合裡又很難說清楚,價格總是在法律允許的浮動範圍內。這個浮動價格就鬧心了,業主認為該在浮動範圍內最低最好,而物業公司當然是希望在浮動範圍內的最高才好。

4、由於以上三點的存在,物業公司往往能進行在浮動範圍內收取的都是最高的費用,所以即便是業主不滿意,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或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也難以有效的對物業公司進行的,大家所認為的不合理的費用進行有效舉報和拒絕。

所以,我覺得要有效解決物業亂收費問題還是最好能解決以上的幾個問題。同時業主們也應該儘快組建好自己小區的業委會,有效用好業主大會的權利和業委會的職能。為業主們爭取更多集體利益。

面對物業亂收費可到當地街道辦居委會、建設局物業管理科、小區居委會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舉辦和投訴,也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


小區物業人

其實,所提的至少有三個問題。

第一個,“物業不修單元門”。關於維修,首先在時間上,有至少兩個分界點:保修期內和保修期外。保修期之內應當有開發商來進行維修,過了保修期之後,則應當分不同的情況來進行維修:如果屬於人為的或者使用不當並且有明確的責任人,則應當有責任人來進行維修;如果屬於正常使用出現的一般性維修即小修,則應當有物業公司來進行維修;如果屬於比較大的修理,則應當使用維修資金進行維修,就需要涉及到的單元的全體業主履行一定的手續之後進行。

第二個,“對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收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問題。關於違約金的問題,首先要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者物業服務合同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一般來講物業公司並不一定會獲得支持;但是,若果在合同中,有相應的專門的約定,那就要遵守合同的約定,支付因為延遲支付物業費而發生的違約金。

第三個,也就是標題所涉及到的“物業亂收費怎麼辦”,顯然剛才的兩個問題並不能簡單地說它一定就是亂收費,要區別不同的情況和不同的情節而進行界定和區分。對於真正的“亂收費”該如何應對和救濟呢?

對於亂收費,我們作為收費的相對方和當事人,當然可以進行明確堅定地拒絕!要求對方出示合法合規的收費依據,如果提供不出,或者提供的依據不足甚至是違法,我們作為消費者,購買方有權並且也有可能不接受。這時候業主有主動性!

性質在嚴重一點,我們既知道他收費不合理不合法,但是沒有辦法不配合不繳費,可以尋求外部的行政或者司法的力量來進行救濟,通過向物業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向物價主管部門投訴、向政府12345投訴等等,甚至可以通過民事訴訟進行司法救濟。

除了單個的業主進行直接的應對之外,還可以通過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來進行制度化解決,直至採取業主共同決定把“亂收費”的服務者淘汰,通過市場的手段選擇依法依規、誠信經營的新的市場管理服務提供方。相對而言,就物業服務的性質和複雜性而言,採取制度化解決是最為根本和有效的辦法,但是也確實需要大家的共識、行動以及耐心。


山東李廣友

問題提出後給的信息過少,疑似三個問題,但估計有重複,目前按兩個問題分別說:



第一個問題說“物業不修單元門”。這個問題沒有提到物業方的解釋,這個很重要,比如說還在保修期內,已報給廠家待修中;如果是已過保,那不修的原因是否有合理性,比如說配件在郵寄過程中等,這些都是物業正常管理的現象,不足以成為你維權的理由。但如果是明顯沒有合理的解釋,維修期超過必要的期限,且你在此期間其此遭受損失,保留好相應證據,將來可作為索賠部分損失的使用。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違約金 物業管理合同一般都有:對於不交物業費的業主,收取幹分之x/日的違約金等相似條款的違約責任的約定,如果沒有,哈!你中大獎了

所以,這個違反合同約定,未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同時計算並繳納違約金是符合慣例的。

如果你態度好一些,好好與物業協商下,免違約金或減半也是可能的。

至於標題所說的亂收費可能說違約金一事,就不再重複了。 統一講一下業主對於物業亂收費的處理原則:

對於物業拿不出合理依據的收費,業主可以先行繳納,然後憑收據、發票向物價部門投訴,這筆亂收的費用會很快退給你的。 全國價格監管電話:12358 請惠存。


老包有時不在線

物業管理是最切實的民生,不要政府出錢,還可以獲得穩定的收入,也便於社會管理,還便利開徵物業稅,我的建議是把物業管理由政府組織納入社會管理。具體負責部門由街道居民委員會,城建綠化環衛,電力,供水,治安管理大隊等分工配合,建立起中國特色的物業管理體系。現在大的小區必須建設配套幼兒園,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教育行政部門運營管理,這是物業小區社會化管理的一個良好開端。我認為完全可以先試點,然後制定政策,逐步推廣。


南亭一敘

你所說的不是物業亂收費,物業公司又沒有擅自提高物業費,你僅僅以人家沒修單元門',而物業費照收就是亂收費,這也太絕對了,你要了解為何沒修單元門的原因,是電工技術不行,還是配件難找。如果是你家的話機壞了,是要自己出錢修的,還有如果合同約定了設備維修費用多少以內由物業支付,超過這個費用,是要業主們自己掏錢修的。硬是物業無理拒絕修理,可以投訴到他們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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