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時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長於建華解讀《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

「解读」时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解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簡稱《辦法》),首次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作出了全面、系統、具體的規定,時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長於建華進行了解讀,有關內容如下。

「解读」时任公安部消防局局长于建华解读《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襲豔春

下面先請於建華先生作介紹。

於建華

出臺《辦法》,主要是出於三方面的考慮:首先是現實的需要。一方面,通過這些年的火災事故,事後從原因分析來看,都暴露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的問題。我們分析每一起重特大火災事故,它的背後從原因上來分析,兩條是離不開的,一是責任制不落實,二是一些工作措施不到位。另一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包括政策性文件,對一些消防安全責任規定不是很具體,比較宏觀,有一些模糊地帶,特別是對行業部門,對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行業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規定得不是很具體。社會單位主體責任不落實、違法成本低,消防安全違規違章現象屢禁不止。針對這些問題,《辦法》的出臺有利於解決這些“頑症”,切實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水平。

其次是出於慣例。自“十五”以來,國務院每五年都會出臺規定,比如說2001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批轉公安部《關於“十五”期間消防工作發展指導意見》,2006年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也就是國務院15號文件。2011年印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是當年國務院辦公廳的46號文件。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在考核辦法裡提出對省級政府進行年度的考核。這些文件的出臺,對推動每個時期的消防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十三五”期間,非常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對消防工作提出要求,這也就是我們出臺這個《辦法》的第二方面的考慮。

三是基層期盼。因為現在每年對省級政府都要進行考核,從考核反饋的情況來看,各級政府都希望從國家層面對相關職責給予明確。據統計,現在全國已經有13個省份制定了消防責任制的管理辦法,實施效果很好。

《辦法》的主要內容。《辦法》一共是6章、31條。第一章是總則,明確了法理政策依據、目的意義和指導原則;第二章是地方各級政府職責,從省級政府開始,市、地、縣、鄉鎮政府一直到街道辦事處;第三章是政府相關部門的職責。區分不同情況,分別規定了13個富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和25個富有行政管理的部門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第四章是單位職責,我們對社會單位是專門做了一章,分三個層次,規定了一般單位、重點單位、高危單位不同的消防安全職責;第五章是責任的落實,規定了對消防工作的考核、結果應用、責任追究;最後一章是附則,對一些名詞作了解釋。

襲豔春

感謝於建華先生的介紹。消防安全實際上和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命安全都是息息相關的,也相信大家會有很多感興趣的問題。請大家提問,按照慣例提問前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

請問於局長,目前在我們國家的公共消防安全領域還有哪些風險和短板?

於建華

這些年,我們對火災防控一直強調要樹立底線思維、問題導向,要聚焦風險來抓好火災防控工作。我們對全國的火災每年都要定期進行分析,從現在我們國家的情況來看,大體上風險和短板主要是體現三個方面:首先是高風險的城市和低設防的農村並存。為什麼講高風險城市,因為現在的城市,大家都注意到,高層建築林立,現在全國範圍高層建築正在開展消防安全整治,整個全國的高層建築已經達到了61萬多棟,最高的上海中心已經是600多米,從它的數量來講,從高度來講,現在百米以上的高樓全國是6000多棟,毫無疑問的數量是世界第一。我去年還到過英國去訪問,英國倫敦的消防局長跟我介紹,英國倫敦整個市區的高層建築500棟,跟我們國家沒法兒比,北京就有25000棟,高層建築之多,是消防安全風險點比較大的短板。

第二,城市的地下建築。現在我們有20多個省城市已經開通了地鐵,地下人防工程開發使用的面積達到2466萬平方米,還有一些地下空間都改為一些旅店、出租房、人員密集場所,這方面帶來火災防控的風險是很高的。

第三,大型綜合體。集餐飲娛樂、購買為一體的大型綜合體,現在也是雨後春筍一樣不斷出現。據不完全統計,全國1萬平米以上的大型綜合體已經超過了1萬個。特別是超過10萬平方米的大型綜合體已經突破了1000個。

第四,城中村。據不完全統計,各個大中城市當中的城中村就有10萬多處。

第五,化工。我們國家又是化工大省,全國有10萬多家的各類化工企業、易燃易爆企業,化工園區就有490多處。這些化工企業的安全風險也是相當高的。

之所以說農村的低設防,主要體現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從防火監督這一塊來講,因為我們國家的消防屬於城市消防,防火的監督力量主要是部署在城市,到農村鄉鎮這一級就沒有專門的消防監督機構。滅火沒有專業力量,像我們現役的消防隊伍,都集中在市區、城區,農村、鄉鎮組建了一些專職隊或者兼職的消防隊。另一方面,從農村來講,所謂低防控就是基礎設施相對弱,跟城市相比,它的消防規劃、消防設施、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裝備力量等等相對是比較弱。我們現在農村的火災佔額是比較高的,將近50%以上的亡人火災都是發生在農村。這是我們感到比較突出的問題,高風險的城市和低設防的農村並存。

第二方面,我們現在繁重的消防工作任務與我們消防力量之間的矛盾還是比較突出,警力嚴重不足。現在全國的公安消防部門監督執法力量,是2萬多人,到一個縣,負責防火的監督幹部有多少人呢?全國5人以下基層公安消防大隊佔到82%,多數是3到5人,大家可以想一下,在一個縣裡這麼大的面積,這麼多單位,真正負責消防監督執法的只有3到5人。從滅火上面來講,公安現役制的滅火力量15萬人,還有一些企業消防隊、政府合同制大體上是17萬人左右。相比較而言,這種防火滅火力量來講,跟我們擔負的任務相比不對稱,特別是跟一些發達國家相比,差距還是比較大的。

第三方面,公共消防的設施與整個經濟社會的發展差距較大。從這幾年對省級政府進行消防工作考核來看,有兩組基本的數據。一是按照城市規劃,應建未建的消防站欠賬34%。二是消防栓欠賬30%。再一個從消防的規劃方面來講,城市做的比較好,農村消防規劃比較滯後,特別是相當多的農村鄉鎮幾乎沒有消防規劃,還有一些少數民族的村寨規劃也比較差,沒有什麼防火間距,大量木竹結構,耐火等級低,一旦發生大火幾乎就是火燒連營。這是我們國家現在消防安全比較大的風險和短板,主要是在以上三個方面。謝謝。

襲豔春

聽了於局長一番介紹,確實覺得這個《辦法》的出臺非常必要,而且也是很及時的。

我的問題是,我們國家對消防工作非常重視,您剛才也提到國務院每個五年計劃期間都會出臺關於消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這次出臺的《辦法》主要的亮點有哪些?

於建華

謝謝。這也是當時我們制定《辦法》時考慮比較多的一件事。出臺《辦法》,關鍵要有一些管用的招兒和一些新的東西。從我們這次《辦法》來講,主要體現在五方面。

第一,比較完整和系統地明確了消防安全責任制的一些基本原則。過去有時候在這個規定上講了這一條,講那個文件上講了那一條,這次完整的把它做了一個表述。特別是明確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消防安全不僅是政府的事,是黨委政府要承擔共同的責任,一崗雙責。

第二,明確地方各級政府的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的政府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的其他成員對分管範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換句話說,比如你在這個市,市長是第一責任人,分管市長是主要責任人,其他的市長對其他分管的這些行業部門要負有責任。

第三,明確了縣級以上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的範圍內依法依規做好本行業、本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這也是《辦法》要重點解決的一個問題,給每個行業部門確定職責。

第四,明確強調,堅持單位消防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明確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法人代表負主體責任,是消防安全的責任人。

第五,明確強調,堅持職權一致、依法履職、失職追責,對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要追究相關責任。

您剛才提到了《辦法》專門有一章是說消防安全責任的落實情況,請問有哪些政策的安排來保證責任落實到位?謝謝。

於建華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中規定消防責任落實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責任追究主要依據哪些法律法規?如果說重大的火災隱患整改不力,將如何追責?謝謝。

於建華

請教您,這個《辦法》對社會單位責任分了三個層次做了一些規定,能不能請您詳細跟我們說一下這三個層次是怎麼樣規定的?我自己還有一個小小的疑惑,現在消防員的工作責任越來越重,老百姓還有一些比如說取鑰匙之類的,我們都不找開鎖的,都找消防了,這種消防人員承擔了額外的社會責任,我們是不是有收費,或者是告訴大家,不相關的事情少麻煩消防隊,這些有沒有一些考量?謝謝。

於建華

小問題先回答一下,首先,消防救援是不收費的,這是一個概念。第二,從公安消防部隊擔任的職責,從法律上來講也是非常清楚的,是拯救人員生命為主要職責,像小貓小狗,貓上樹、狗上牆的,從法定職責確實是沒有的,但從為人民服務、為百姓排憂解難出發,打來求助電話,只要警力允許,還是要儘可能的給予安排。

至於你說到的單位這一塊,這次《辦法》把它區分為一般單位、重點單位和高危單位。單位消防安全非常重要,社會單位是整個社會的基本單元,我們有一個統計,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災都是發生在社會單位。換句話說,如果把社會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了,消防工作的底氣就足了,主動權就掌握在我們手裡。這次《辦法》對落實單位的主體責任做了非常細緻和嚴格的要求。首先,對一般單位,相對要寬鬆一點,在這裡面都有一些規定,時間關係我就不多介紹,第四章裡面單位的社會安全職責裡面,提了七個方面的要求。其次,重點單位,在一般單位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比如,要求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必須經過消防培訓,要有消防控制室和基本技防、物防設施,而且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進行員工培訓等等,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微型消防站。第三,高危單位要更上一個臺階,我附帶說一下什麼叫重點單位和高危單位?重點單位就是容易發生大火的場所,人員相對集中,容易發生大火的場所我們叫做重點單位。所謂高危單位就是超高層建築、高層公共建築、超大型的綜合體,在城市裡帶標誌性的這些單位,發生問題影響大、損失大,這些單位我們定位高危單位。對高危單位的要求更加嚴格,特別是在人防、物防、技防方面有更嚴格的要求,對高危單位,我們要求不是一般的配個保安,必須要建立微型消防站,要有專門的人、專門的器材裝備、專門的制度,這是微型消防站建設,高危單位必須建。而且高危單位必須要設立專門的安全經理,現在我們正在推消防註冊工程師,《辦法》提出,有條件的要聘請專門的消防註冊工程師來擔任消防安全經理。另外技防這一塊,要充分的運用現在的先進技防技術,包括有對電器檢測的預警預測系統,還有對火災監控的火眼系統,像這些最先進的技術,要求高危單位要把它用起來。謝謝。

襲豔春

如果大家沒有問題的話,我們今天的吹風會到此結束。真的是非常希望大家更關心關注消防工作和從事消防工作的人員,剛才我們通過於局長的介紹,也瞭解到往往有火災、有事兒的時候我們才會想到消防,沒事兒的時候可能對他們的關注不是那麼的具體。通過今天的介紹,我們也瞭解到實際上從事這項工作的人員遠遠的可能達不到我們實際的需要,希望媒體朋友們將來更多的關注我們消防工作。謝謝大家,也感謝於建華局長精彩的介紹。

於建華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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