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睡不著,喜歡聽電臺,
偶然聽到這樣一個故事:
就是說如果你喜歡一個人要先付出代價,那你還會喜歡嗎?
比方喜歡一個人,要先付100塊才能喜歡,
那麼可能你就會剋制一下先,不會那麼急著喜歡了。
可是,如果喜歡我要先付100塊錢,那麼還會有人喜歡我嗎?
故事的意思,就是說如果喜歡一個人要先付出代價,那麼你還會願意選擇喜歡他/她嗎?
現在,隨著科技的發達,很多事情都變得很簡單,也讓我們變得沒那麼在乎。
好像喜歡一個人,變得很難持久下去。
如果某一天,回不來的人消失了,離不開的人離開了,你才能明白是自己錯過了。
前幾天上廣州出差,抽空拍了些照片,可能是陰雨天,人會變得敏感,聽個電臺會想很多,哈哈。
在黃埔古村吃的薑汁撞奶還真的好吃!
約拍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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