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川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4名

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及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為我縣縣直部分事業單位、鄉鎮政府所屬事業單位和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4名,縣公告如下。

欒川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34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面向社會、自願報名、公開考試的方式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本方案後附的《欒川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見附件1)。

三、招聘範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範圍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業務技能;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和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並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無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進步,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6.縣直部分事業單位、鄉鎮政府所屬事業單位要求截止2017年9月30日,年齡在18週歲以上30週歲以下(1987年9月30日後,1998年9月30日前出生),服務欒川縣的大學生村幹部、服務欒川縣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我省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欒川縣的大學生(2012年及以後招募的大學生)和從洛陽市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年齡可放寬到35週歲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後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或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

(6)因其它原因不適宜報考的。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確定加分、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七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 11月11 日至11 月13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大廳(地址:欒川縣城興華西路)。

3.報名方法: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提交《欒川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2份,並提交以下相關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一式兩份):

(1)本人有效身份證;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張;

(3)畢業證(國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就業報到證(擇業期內無就業報到證者,持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全套));

(5)已參加工作的在編在崗人員還需持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6)提供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

4.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按規定交納報名考務費30元。農村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免繳考務費。擬免繳考務費的報考者應於2017年11 月11 日至11 月 13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才人事管理股提交以下材料: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及戶口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及戶口本。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5.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後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並退還已交考務費。

6.領取准考證時間:2017年 11月17 日至 11月18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領取。

(二)確定加分對象

1.加分對象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符合本次招聘崗位條件的下列人員可享受筆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的政策:

(1)參加2008、2009年洛陽市大學生村幹部招錄計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欒川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離任大學生村幹部;

(2)在欒川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

(3)參加我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在欒川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後招募的大學生)。

(4)根據洛發(2016)16號文件規定,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享受筆試卷面成績加10分的優惠政策,服役期間獲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2分,另加分項目只計一次,不累計。

2.提交材料

申請享受加分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下載並填寫《欒川縣2017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見附件3);

(2)“大學生村幹部”提交欒川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欒川縣農村連續任職滿3年考核合格且未進入公務員、事業編制的證明(見附件4);“三支一扶”大學生需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大學生提交共青團欒川縣委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見附件5)及期滿考核合格證書 (“大學生村幹部”資格認定以欒川縣大學生村幹部管理辦公室認定和解釋為準;從洛陽市入伍的大學生退役士兵提交《洛陽市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見附件6)。

(三)筆試

1.縣直部分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所屬事業單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2.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筆試內容為醫學綜合基礎知識,卷面成績滿分為100分。

3.筆試成績的計算

筆試成績=筆試卷面成績+加分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四)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相同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等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辦法: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求職動機與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等。面試滿分100分。

結構化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因應試者自動放棄或被取消面試資格後出現的空缺,從報考同一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對於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小於或等於聘用計劃的招聘崗位時,其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於75分者不予聘用;對於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大於聘用計劃的招聘崗位,考生面試現場成績低於70分者不予聘用。

3.總成績的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四捨五入保留三位小數。

考生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將在中國欒川網和欒川縣人才網進行公示。總成績並列時依次按面試成績、學歷層次的高低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如果總成績相同且學歷層次、面試成績均相同,則加試面試,排出名次,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五)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職位空缺,可從報考同一職位並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的通知》(豫人社辦〔2013〕88號) 規定的內容執行。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根據聘用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考察,形成書面材料,同時對體檢合格人員應聘資格進行復查。考察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七)公示和聘用

對考核合格人員,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應聘人員統一分配,確定崗位、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凡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不服從分配或15日內不到崗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後,由相關單位對其進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擇業。

新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服務年限5年(含試用期),擬聘用人員需與聘用單位簽訂書面協議,明確權責和最低服務年限。

五、紀律與監督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考核,擇優聘用。整個招聘工作做到“六公開”,即招聘政策公開、招聘計劃公開、招聘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考試成績公開、招聘結果公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本次招聘,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參加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報到等,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聘用資格。招聘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或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欒川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六、組織領導和有關要求

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縣委、縣政府成立欒川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

詳情請登錄中國欒川網、欒川縣人才網,並自行下載打印相關表格。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其他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欒川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2.欒川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欒川縣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4.河南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證明

5.河南省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

6.洛陽市大學畢業生退役士兵享受事業單位招聘優惠條件認定表

欒川縣委組織部 欒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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