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端午遊划龍舟都有人造謠,今年的謠言……

年年端午游划龙舟都有人造谣,今年的谣言……

此刻,全縣人民正在歡樂遊劃、觀看龍舟

氣氛熱烈 現場平安有序

網絡謠言

又雙叒叕來了

年年端午游划龙舟都有人造谣,今年的谣言……

就是這條

還說是“黃埔”那邊的

年年端午游划龙舟都有人造谣,今年的谣言……

不要作si

對此次造謠傳謠

公安機關正在調查之中

必將依法給予打擊

請全縣人民擦亮雙眼

不要轉發此類未經核實的謠言

更不要去造謠

共同維護網絡文明和餘干良好形象

造謠、傳謠的相關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方面:如果散佈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聲譽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

行政責任方面: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刑事責任方面:《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仍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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