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對顧客提供的財產進行驗證、標識、儲存、維護和保管,確保其得到有效控制,防止其被損壞、遺失、變質、過期或不適用等情形發生。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顧客向本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包括樣品)、包裝、機器設備、模具、工裝、夾具、測量儀器、知識產權(如:規範、圖紙、技術資料、技術指導、保密信息)及個人數據資料等。
3.定義
顧客財產:指顧客所擁有的,為滿足合同要求向公司提供的產品、設施、財物和信息資料等。
4.職責
4.1倉庫:負責對顧客提供的原材料、產品、包裝等進行入庫數量的點收並做好標識與貯存保護。
4.2生產部:負責對顧客提供的機器設備、生產工裝、模具、夾具的驗收、建檔、標識、保養、維修、管理工作。
4.3品質部:
4.3.1負責對顧客提供的知識產權(如:規範、圖紙、技術資料、技術指導)及個人數據資料等接收、驗證、保密、儲存。
4.3.2負責對顧客提供的測量儀器、測量工裝、檢具等進行驗收並做好相應的臺賬、日常維護管理等工作。
4.4使用部門:負責顧客提供材料、產品、工裝在日常使用中進行保管、維護。
5.績效指標
無
6.作業內容
6.1 顧客財產接收、標識、建檔
6.1.1顧客提供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包裝由物流計劃部接收,品質部進行檢驗後倉庫進行標識、貯存並建檔,建立《顧客財產清單》。
6.1.2顧客提供的設備(包括檢驗和試驗設備)、工裝(含試驗、檢驗工裝)由使用部門負責接收
收。生產設備、生產工裝、模具、夾具由生產部進行標識並建檔。檢驗、試驗設備和測量工裝由品質部進行標識和建檔。設備、工裝、模具應予以永久性顧客財產標識,使每一設備、工裝、模具的所屬關係清晰可見。
6.1.3對顧客的知識產權如圖紙、規範、技術資料、技術指導、保密信息等,由品質部接收後進行標識和建檔保存。
6.2顧客財產驗證
顧客提供的財產按顧客的檢驗標準進行驗證,對無檢測手段和依據的顧客財產,品質部應向顧客索取相關資料,建立檢驗標準規範。當顧客未提供檢驗標準時按公司的檢驗標準進行驗證。
6.2.1顧客提供的原材料、輔助材料、產品、包裝由品質部進行驗證,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與顧客及時溝通,按顧客的方式處理。
6.2.2顧客提供的設備(包括檢驗和試驗設備)、工裝(含試驗、檢驗工裝)由品質部、生產部共同實施驗證,若工裝需要進行試用才能加以驗證時,按《工裝管理控制程序》進行驗收。如出現驗收不合格或其他品質問題時由設備工程師出具報告給客戶確認。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時通知業務部,業務部應與顧客及時溝通,按顧客的方式處理。
6.2.3顧客的知識產權如圖紙、規範、技術資料、技術指導、保密信息等由品質部進行驗證。如發現不符合要求,應與顧客及時溝通,按顧客的方式處理。
6.3顧客財產的使用、維護、保管
6.3.1顧客財產僅限於顧客的產品的生產、檢驗和試驗、包裝等,不得挪作他用或誤用。
6.3.2對於顧客的知識產權(如專利技術、技術資料、管理或商業機密)、顧客的個人數據和資料等信息,應進行保密控制。當發生丟失、損壞或發現不適用時,應立即報告顧客財產的接收部門及時與顧客聯繫溝通,確定處理意見,並保持記錄。
6.3.3各部門使用顧客財產時,應對其進行維護和保管。以防止其損壞、遺失、變質、不適用、過期等。如生產使用部門因工作不慎或維護、保管、儲存不當或在運輸過程中造成顧客提供的財產被損壞、變質、遺失、過期或其他不適用情況時,使用部門或維護/保管/儲存部門應詳細記錄其事件的發生過程,並將其作好明確標識(即做好其目前的使用狀態,正常或異常等)和/或記錄,並以書面形式通知顧客財產保管部門,由顧客財產保管部門通知業務部,業務部以郵件的方式將其通知顧客,並按顧客的方式處理。
6.3.4如顧客提供的財產為機器設備、工裝、模具時,其使用及維護方法由使用單位按《設備管理控制程序》、《工裝管理控制程序》、《模具管理控制程序》進行維護和保管。
6.3.5顧客提供的設備、模具、工裝,不得私自處理,必須徵得顧客同意。
6.4顧客財產轉移
因某種原因顧客要求召回其財產時,顧客財產接收部門應與顧客辦理好財產轉移手續,並在顧客財產清單上進行銷帳。
6.5 顧客財產相關的記錄按《記錄控制程序》執行。
7.相關文件
7.1《工裝管理控制程序》
7.2《設備管理控制程序》
7.3《模具管理控制程序》
8.相關記錄
《顧客財產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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