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6月15日上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指揮處警大隊收到智能交通系統提示,一名“失駕”人員違法駕駛車輛上路行駛。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接到警情後,大隊對涉事車輛進行追蹤布控,指令城中交警大隊對其進行攔截。上午10時許,民警在文昌路將“失駕”人員張某,及其駕駛的桂BJJ***牌小轎車查獲。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在交通警務崗亭,大隊民警薛嘉對張某的身份信息進行核查,她竟拿出了一本名為郭某的駕駛證,故意隱瞞自己的真實身份,企圖以假亂真“矇混過關”。民警將張某與人臉識別系統顯示的信息進行細緻比對,確認其就是系統所指的 “失駕”人員。而後,民警也聯繫了駕駛證的所有人郭某,其稱自己的駕駛證在幾個月前遺失了。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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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鐵證面前,張某最終承認了自己的身份,但對於駕駛證的來歷,她卻始終支支吾吾,稱是自己幾年前撿到的!而涉事車輛是向朋友借的。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通過系統信息查詢瞭解到,張某於2014年9月24日因醉酒駕駛,駕駛證被交警部門吊銷,且這已經不是張某首次因“失駕”被柳州交警查處了。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今年5月24日,張某在“失駕”情況下駕駛車輛上路行駛,被柳州市柳南交警大隊查獲,依法進行處罰。6月15日,張某換了一輛車再次上路行駛,依舊沒有逃過“智能交警”的法眼。

“失駕”女子駕駛車輛上路一月內兩次被查處 還敢稱自己嚴守交規

一個月內,因為同一違法兩次被交警攔截,張某也真是太過“膽大妄為”!面對民警的詢問,張某卻表現得十分淡定,更以種種理由為自己的違法行為辯解:“我要接送小孩,小孩的學校很遠,我從來都是嚴格遵守交規的,開車很小心。”一邊稱自己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實際卻屢次以身試法,違法駕駛車輛;一邊聲稱為了孩子好,實際卻絲毫沒有發揮正確的榜樣力量,張某前後矛盾的說辭實在令人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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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涉事車輛已被交警部門依法暫扣,案件還在調查處理中,張某將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摩托車、拖拉機、營運載客以外的機動車的”,可由交警部門進行罰款1000元,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此外,還要提醒的是,“把機動車交給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的”,也會面臨罰款200元,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的處罰。

柳州交警向科技借警力,依託智能交通系統對全市各道路進行全天候監控巡查,以“人臉識別”系統為手段,對“失駕”人員違法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進行精準打擊。據統計,柳州市交警支隊已經成功利用車內人臉識別系統自動比對查獲失駕人員60例

也希望以此案例向廣大交通參與者再敲“警鐘”,自覺做到嚴格遵守交通法規,提高交安意識,確保出行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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