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大人物」汪志剛:求真知 尚人文

「財大人物」汪志剛:求真知 尚人文

《論語·為政》中道:“三十而立。”汪志剛,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三十有餘仍精進技藝,先後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修得碩士與博士學位。從事教學工作十餘載後,四十有餘時始加入江財,從此與江財結下不解之緣。吾輩才疏學淺,故加倍感覺與此等學術人才交流之珍貴,得此採訪機會,心生歡喜。

生惑可貴 解惑亦勤

汪志剛說,自哲學入法學之路,實屬巧合,卻也榮幸能夠在此領域生出興趣,也給予工作許多幫助。不惑或是真義,但汪志剛則認為,真正的求知,貴在生出疑惑,要做到在勤於解惑之中修繕自身。

做鋪路石 行教義事

筆者問汪志剛,與江財緣起何處,汪志剛話語中多贊言,他說江西財經大學的法學院是他個人認為家鄉最好的法學院,他表示,能來此工作,是多年心願,更要感謝學校和法學院領導的關心和愛護。

成為江財人,他感受更多的是學校對人才的重視與尊重,為人才的成長和發展提供了優於省內其他高校的制度環境和發展空間。在與學生相處上,他講究緣分,既樂於做學生的鋪路石,又願在教學相長中成就自己、成為自己。更多時候,他認為教學的挑戰,包括任博士生導師後催生的責任感,都使他更加堅定心中所想,向著心中的真實出發。

在教學中,他主張以教義學為重心,兼及對法律背後的社會現實和價值觀念的理解。他認為法學教育的實踐性極強,法學專業的教學首先就是要教會學生如何正確理解和適用法律,但同時也要根據學生學習層次的不同,引導學生去理解隱藏在法條背後的社會現實和通行的價值觀念。他常要求學生,學習法律的人應該更多地瞭解社會本身,要有人文情懷,而不能完全停留在對法律表面的理解上,否則就很容易淪為純粹的法律工匠。

洞悉人性 探求真知

存高遠志向,激發內心噴薄的研究熱情,汪志剛,代表他自己的態度。他,在剛毅中尋求一種果敢,不吝精力於“無用之學”中,敢於求真知,探真理,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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