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原来还有诡辩之术找老婆的,为何说白马非马不算诡辩

1957年,一个名叫雷蒙德·斯穆里(Raymond Smullyan)的普林斯顿博士生常去纽约城听音乐会,期间,他迷上了一位女音乐家

机智的他选择了“逻辑的方式”,看似轻描淡写,却展开了令女神毫无还手之力而只能束手就擒的攻势。

让我们来看看他是如何展开逻辑攻势的。

“您愿意帮我个忙吗?”斯穆里安如此开始布局。

这是他发出的第一招,为什么他以“帮忙”为话头?

想想你曾经偏偏找某同学帮你解答问题时的用心,你就懂了。

显然,女神之所以是女神,定会倾听,若力所能及,必会满足。

经女神首肯,斯穆里安没有理由不激动异常,就用“逻辑攻势”发出了第二招:

我要说出一句话,如果这句话是真的,你就要给我一个签名

别忘了,这位女神是音乐家呢!

粉丝想要个签名,合情合理啊。

果不其然,女神音乐家没有拒绝:“好啊。”

斯穆里安继续发招:如果这句话不是真的,你就不必给我签名

“不就是个签名嘛,需要弄得这么复杂吗?这有何难?答应你。”

这一念头在女神音乐家心中一闪而过,爽快回复:“没问题……”

斯穆里安见状,心满意得使出大招,他对女神音乐家说道:你不会给我签名,也不会给我一个吻

卧槽这招怎么接呢?

女神音乐家一时不知所措

但是细思片刻,女神音乐家心悦诚服地给了斯穆里安这位粉丝一个吻。

为什么事情从“粉丝请求签名”反而最终演变为女神音乐家给了粉丝一个吻呢?

让我们从来分析一下。

从斯穆里安的请求开始说起,他对女神音乐家的请求是:按照之前的约定,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么,女神音乐家就应该给他一个签名。

可是如果女神音乐家给斯穆里安一个签名,这又不符合斯穆里安所说的不会给他签名,这就意味着斯穆里安所说的这句话是不真的,既然是不真的,按照约定,女神音乐家就不应该给斯穆里安签名。

给不给签名,都会带来逻辑上的矛盾。

反过来,如果这句话是不真的呢?

如何使其不真?只要女神音乐家给斯穆里安签名或者一个吻,或者同时给予斯穆里安签名和一个吻,那么,这句话就为不真的了。

但我们已经知道,如果给斯穆里安签名,会带来逻辑矛盾。

那么要使其是不真的,唯一的条件,千呼万唤始出来,那就是:

给了吻,皆大欢喜。

然而这个故事还没完,后来这位女神音乐家成为了斯穆里安的妻子

类似的诡辩还有蛮多的,想起来几个。

《战国策》有献不死之药于荆王者,谒者操以入.中射之士问曰:“可食乎?”曰:“可.”因夺而食之.王怒,使人杀中射之士.中射之士使人说王曰:“臣问谒者,谒者曰可食,臣故食之.是臣无罪,而罪在谒者也.且客献不死之药,臣食之而王杀臣,是死药也.王杀无罪之臣,而明人之欺王.”王乃不杀.

有人把不死仙药送给楚王,传药者拿要入宫被一卫士拦住询问:“能吃吗?”答曰:“能吃。”卫士抢走不死药就吃下了。

楚王听后非常生气,就让人去杀这个卫士,卫士就找人对楚王说:“我问你个传药人能吃吗?他说能吃我才吃的。这事我是没有罪的,有罪的是传药人。据说这是不死药,我吃了之后大王你就杀我,这岂不是速死药了?怎么说我都没罪,你无故杀死有罪的臣子,只能说明有人欺骗你啊!”于是楚王没杀。

卫士首先混淆了能吃和卫士可以吃的概念,然后混淆了不死药功能的概念,因为不死药不等于在任何情况下不死,也不等于吃了可以作死,这个两个概念混淆后楚王气就消了,一可能是爱惜人才,二说明楚王这时可能明白过来了,哪里有不死药了,所以没杀。
历史上原来还有诡辩之术找老婆的,为何说白马非马不算诡辩

孟子可能太过喜欢辩论了,留下了一些诡辩,如:

《公孙丑下》陈臻问孟子:“你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你一百金你不要,在宋国的时候宋王送你七十镒,你要了;在薛地,薛君送你五十镒,你也要了。如果你以前不接受是对的,你以后接受不是错的吗?如果你以后接受是对的。那么以前不接受不就错了?总之孟子你总错了吧?”(这是诡辩,因为情况是不同的,这点也被孟子指出来了,但孟子的回复也是诡辩。)

  孟子就说:“都是对的,我在宋国的时候,将要原型,送远行人盘缠不对吗?在薛地我听说路上不安全,薛君送我钱来买兵器,我当然接受了!但在齐国没有任何理由却要送钱,这不收买我吗?君子不能被钱收买。”

从人心上看孟子无错,他觉得我这是对的。但从逻辑上看,无故收钱是收买,那么有故送钱为何不是收买?而且孟子在这里用该不该接受的价值,替换了陈臻受不受金的事实。
历史上原来还有诡辩之术找老婆的,为何说白马非马不算诡辩

儒家也不都是喜欢诡辩,比如说《荀子》中就有《正名篇》专门抨击诡辩。其中专门抨了“见侮不辱”,“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认为这些概念都是诡辩。

见侮不辱是道家的宋子宋钘的说法,简单来说就是我被侮辱了,但我不觉得我被侮辱了,所以侮辱就不存在了,如果天下人都这样想,正因大家都觉得侮辱不存在了,所以天下人就不斗了,就和平了。荀子对此的抨击在《正论篇》中。圣人不爱己,杀盗非杀人这两个诡辩则都是《墨子》中的。

还有就是惠子的历物十事了,惠子本身就是名家之人,在辩论上是专精那种,他的辩论题历物十事中的天与地卑,山与泽平可能是诡辩,当然也有一些很前瞻性的论点,如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是也。当时人都认为中原是天下中心,他却说燕国的北方,越国的南方都是,假设他在辩论中强调地球是个球,这个论点毫无问题。
历史上原来还有诡辩之术找老婆的,为何说白马非马不算诡辩

为什么说白马非马不算诡辩呢?

因为白马非马虽然是诡辩,但从逻辑上看是无懈可击的,可以说是逻辑学的经典命题,不想让大家单纯从诡辩这点来看,而是多看看公孙龙子在逻辑学上的成就。

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

简单来说就是假设马是一个集合为甲,白马是集合中的一部分为乙。

甲包括乙,但乙不包括甲。所以马包括白马,白马不等于马,因为还有黑马、红马等种种马。

既然白马不等于马、那么白马非马,单纯从这个逻辑上看是对的。但守门说的是马不能入城,简单来说就是白马既然包括在马内,所以白马也不能入城,公孙龙子用在此处的辩论则为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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