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发出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市委发出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市委发出号召,全市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关于组织开展向胡学发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办,市国资委党工委办公室,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5月28日,市委作出追授胡学发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胡学发同志学习。各级党组织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向胡学发同志学习活动。现通知如下:

二、纳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胡学发同志先进事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调查研究、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对照党章党规,对照新时期“四个合格”党员标准和“二十字”好干部标准,以胡学发同志为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进一步查找差距,改进不足。要结合党员固定活动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建立学习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把向胡学发同志学习活动与诵读红色家书、传承红色基因结合起来,与向身边先进典型学习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学、深入学,不断激发学习先进、尊崇先进、争当先进的内生动力。

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胡学发同志的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实际行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当前正在做的工作,在“突出三项攻坚”和“打好四大升级战”中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身体力行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和群众中去,把本地、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下去,在各自岗位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伟大征程中当先锋、做表率。

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底前将组织学习情况书面呈报。学习过程中涌现的好做法、好典型及时推荐。

中共抚州市委组织部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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