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蠻生長的“小飯桌”:提供孩子用餐看護輔導等整套服務

野蛮生长的“小饭桌”:提供孩子用餐看护辅导等整套服务

近年,由於孩子放學與家長下班時間不同步的“三點半難題”,“小飯桌”迅猛發展,儼然成為一個產業。

在“小飯桌”為家長提供接送、看護等多種解決方案的同時,其暴露出的安全隱患、監管困難等問題也越來越不容忽視。“小飯桌”能否實現規範化經營管理,真正讓家長放心、孩子舒心?

野蠻生長的“小飯桌”

而據教育部門提供的數據,並經食藥監部門核實,內蒙古全區現統計有“小飯桌”、託管班、接送班等機構1.5萬餘家,其中呼和浩特市就有“小飯桌”3618家。

在“小飯桌”驚人的數量背後,是中小學生家庭接送的現實困難。

在接送服務之外,“小飯桌”還可提供孩子用餐、午休、看護以及輔導作業等一整套服務,滿足了家長的剛性需求。因此,不少雙職工家庭為了減輕負擔、節約時間成本,也會主動把孩子送到“小飯桌”。

“小飯桌”還是小“煩”桌

“小飯桌”提供的接送、用餐、午休、代管以及輔導作業等多樣性服務,對接了市場需求,緩解了家庭實際困難,但同時,也存在各種潛在隱患和監管問責依據不足等問題。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徐睿霞曾長期關注“小飯桌”。她調研發現,“小飯桌”服務存在“四不像”:它提供午餐但沒有餐飲行業的隨機客源和就餐選擇;它提供午休但沒有住宿行業的全天候服務;它提供接送但沒有客運行業的客票契約,它提供學習看護但沒有教育培訓行業的專業性輔導資質。

徐睿霞表示,國家至今沒有針對“小飯桌”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餐飲、住宿等相關行業的法律法規也不適用於該業態,各地區在“小飯桌”管理方面存在不少困難。“各部門監管職責分工不明確,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管合力,不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特別是出現突發性安全事故時,沒有明確的問責依據。”徐睿霞說。

2017年2月,呼和浩特市開展“小飯桌”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此項工作啟動以來,針對“小飯桌”經營者的食品安全備案工作全面展開,“小飯桌”廚房及就餐場所髒、亂、差的現象得到有效治理。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顯示,呼和浩特全市現有“小飯桌”3618家,目前已有2587家進行備案,備案率達到7成以上。

“小飯桌”監管亟待立法

“小飯桌”的綜合監管、立法保障等問題需引起關注。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楊鳳屹說,“小飯桌”涉及公共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多個方面,整治“小飯桌”需要多個部門的通力合作,形成各部門協調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

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餐飲監管處處長馮爾民介紹,2016年內蒙古已出臺專項監管工作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教育、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督、消防、工商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目前,食藥監部門實行的是備案制度,力爭內蒙古各地“小飯桌”備案率達到100%。

但也有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備案不屬於行政許可,是事後監管的一種手段,在目前的法律背景下,經過備案的“小飯桌”僅僅意味著其已經經過監管機構的現場核查,被納入監管範圍。

該工作人員還說,目前“小飯桌”的備案管理只處於引導層面的規範管理,並且由於沒有專項法律法規,對不按要求備案或不按要求進行管理的經營者尚不能依法查處。“監管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拒絕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的經營者缺少辦法的困境。”

在馮爾民看來,目前“小飯桌”監管的尷尬之處在於:很多“小飯桌”都在居民樓裡,有的無證、無照就開起來了,數量又非常多,一個小區就有很多家,但食藥監管部門並沒有權力到居民家裡檢查……

對此,馮爾民呼籲地方政府在出臺相關監督管理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快對“小飯桌”的立法工作。

徐睿霞則建議從國家層面出臺規範“小飯桌”經營的管理規定或指導意見,明確其經營管理方式和責任主體,指導、督促各地區建立常態化、長效化監督管理體制機制,全面規範“小飯桌”經營行為。同時,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部門齊抓共管、上下聯動的“大管理”格局。她還主張建立“小飯桌”的行業協會,制定統一標準,建立考評機制,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扶持措施,引導行業良性健康發展。

也有人從業務層面提出,課後託教機構與常規“小飯桌”類似,除單純提供生活就餐外,還應注重孩子的人格特質和適應性發展,結合課業輔導、才藝興趣等方面的知識技能,以更適合孩子成長的教育方式,取代傳統託管模式。

顯然,面對市場需求和當前矛盾,相關職能部門需儘快對“小飯桌”等託管服務機構進行明確規定和指導,並推進立法工作,明確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責,保證“小飯桌”健康、有序地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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