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賣平臺拒錄“病毒性肝炎”騎手的消息引發熱議,網友吵起來了……
外賣平臺拒錄“病毒性肝炎”騎手
據澎湃新聞報道,6月5日,乙肝公益組織“億友公益”表示,美團騎手註冊、接單用的客戶端“美團眾包”涉嫌歧視乙肝人群。
據截圖顯示,協議中的註冊資格中要求:無“病毒性肝炎”↓↓↓
具體而言,“病毒性肝炎”有哪些?據@人民日報,分為甲、乙、丙、丁、戊五型↓↓↓
滴滴外賣在其配送平臺服務協議中,同樣要求註冊用戶無“病毒性肝炎”,而未細化說明甲型和戊型不得註冊。↓↓↓
2009年出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
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其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
2015年10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016年7月,國家衛生計生委發佈《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目錄》。《目錄》包含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6類疾病。
乙肝不包含在內。
據澎湃新聞報道,過往新聞報道也顯示,近年來各地衛生部門在健康證檢查中,陸續不再要求進行乙肝項目的體檢。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強稱,志願者對於相關法律法規的引用和理解是準確的,美團眾包服務協議中僅做“病毒性肝炎”的表述,未將乙肝同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進行區分,按一般理解的確是包含了乙肝攜帶者。
白小強分析,根據美團眾包在協議中的兜底條件,美團眾包的企業標準是“有礙公共衛生”,這與“有礙食品安全”的法律規定相比較,美團眾包對從業人員的要求似乎更嚴。
收藏!關於肝炎,你未必知道的
許多人談“肝炎”色變,
關於肝炎,
@人民日報曾在2017年的世界肝炎日做過科普
現在再次分享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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